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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兰花保税物流中心的调查与思考

发布时间:2020-07-03 18:28:36

◎  赵书锋

保税物流中心对于一个地区及周边地区扩大招商引资、促进经济增长、降低物流成本、调整产业结构有重要作用。2014年10月,经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四部委联合批复于我市东南区设立山西兰花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简称保税物流中心)。为进一步促进保税物流中心的发展,我们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保税物流中心发展情况

自2017年8月15日封关运营以来,依托保税物流中心的政策优势和口岸功能,大力发展保税仓储、国际物流、集中配送等功能性业务,及时为晋城市及周边地区进出口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进出口物流服务,对促进加工贸易产能向内地转移承接及晋城市外贸进出口的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19年全年,我市进出口规模创历史新高,全市共完成自营进出口总值72.9亿元,同比增长58.2%,高出全省(5.7%)52.5个百分点。其中进口62.5亿元,同比增长86.8%;出口10.4亿元,同比下降17.8%。进口增势强劲,为促进保税物流中心业务发展提供土壤。

(一)积极发展保税物流中心业务。保税物流中心在封关运营以来出台了一系列招商优惠政策,如免仓储费,免通关环节各项服务费,免费市内配送等,积极促进进出口业务发展。2018年保税物流中心一线实际进出境总额完成1852万元;2019年进出口完成7464万元;2020年1-3月受疫情影响,进出口完成5.43万元;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进出口总额位列全省海关监管区第二。其中2018年至今,保税物流中心为富士康、中国永济中车、烟台杰瑞等公司开展加工贸易深加工保税结转业务2264多笔,进出口总额13.5亿元,该业务是保税物流中心主要功能之一。

(二)积极培育业务新业态。2019年笔者多次赴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口岸办、太原综保区、河南保税物流中心、蚌埠保税物流中心进行考察,详细了解跨境电商及口岸建设的相关情况、实地查看了当地跨境电商运营模式及软硬件设施建设,并与河南保税物流中心就合作模式进行了多次探讨研究,下一步将结合我市特点,继续推动兰花保税物流中心与省跨境电商平台、河南保税物流中心进行深入合作,完善开展跨境电商所需的软硬件条件及平台建设。

二、保税物流中心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晋城市外贸企业少,保税需求低,发展空间小。 从进出口企业来看,2019年全市有实际进出口业务的企业仅52家,而我市进出口总值,对富士康与福盛钢厂的依存度高,2019年全市自营进出口总值72.9亿元,其中:出口10.4亿元;进口62.5亿元。然而,富士康进出口总值43.3亿元,占我市进出口总值的59.4%;福盛钢铁进口总值23.7亿元,占我市进出口总值的32.5%,两家企业进出口总值占晋城市进出口总值的91.9%,占晋城市出口总值的54.3%,占晋城市进口总值的98.2%。其中:福盛钢铁的铁矿砂进口自建有保税仓库,对保税物流中心没有需求。富士康对保税物流中心的刚性需求来源于其国内深加工结转需要业务,当前保税物流中心主要也是为其提供相应服务。由于富士康从事的业务为未实际离境属于二线进出口,并不能在一线进出口统计数据内体现。因此占我市进出口总值91.9%的两家企业,与保税物流中心的合作空间非常有限。

从进出口结构来看,晋城市外贸进口主要集中在福盛钢厂和富士康,两家进口额占全市进口额的96%以上。其中福盛钢厂没有需求,而富士康有很大部分原料需要一线直接进口。将原在口岸直接清关的业务转回兰花保税物流中心清关,会产成二次报关,增加物流成本、降低物流效率。出口方面,晋城出口企业不少,但规模相对较小,转关至兰花保税物流中心的物流成本和通关费用比直接在港口通关费用高出很多。

从保税物流中心的功能优势上来看,保税物流中心主要功能是进口缓证缓税,出口提前退税。对于我市的企业来讲,富士康、福盛钢厂主要进口的是生产原料件,而企业全部采用的是及时生产模式,需要时及时采购进口,无需保税存储,缓税功能得不到应用和发挥;出口基本上全部是订单式生产,产品产出后需要及时装船出口,无需提前出口到保税物流中心存储。

(二)企业入驻意愿低,保税业务发展受限。虽然我市进出口贸易总额持续增长中,但我市直接在保税物流中心从事一线进出口业务的企业不多,保税物流中心的保税仓储功能和出口提前退税功能对企业一线进出口业务的吸引力不大。一些外贸企业基本是订单式生产,未能形成常态化的外贸经济,因此保税物流中心业务受到很大的限制。

保税物流中心更多适用于加工贸易企业,或者处于国家干线交通物流枢纽节点上的物流分拨流通企业。在中西部地区,兰花保税物流中心的业务不算太差,但相对于郑州,或者东部沿海、沿河、沿边的保税物流中心相差甚远,主要原因就是,在那些地区有很多跨国公司将其作为“海外仓”,进行国内物流分拨,所以其业务做的相对较好。

(三)外贸招商政策少,企业积极性不高。整体来看,外贸企业落户晋城相对较少。保税物流发展的优惠措施目前只在兰花保税物流中心层面,通过增加服务,降低进出口企业成本来推动我市外贸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市级方面也出台了外贸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今后更应该从发展外向型经济支持保税物流中心拓展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吸引更多的外贸企业落户晋城。

(四)投资相对大,回收期长,运营困难。保税物流中心作为海关监管场所,根据其功能特点,具有公益性的特点,目的是服务外贸企业,减轻进出口环节的负担,对当地招商引资和外贸进出口的发展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但前期土地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及信息化系统投资巨大,仅靠微薄的仓储及物流服务收入无法弥补前期投入。

三、几点建议

(一)培育外贸市场、精准施策,扶持保税物流中心发展。不断加大外向型企业的招商力度,采取多种措施,引进外贸出口企业落地,保税物流中心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引导一般贸易企业转型升级为进出口型贸易企业,做大做强各类保税业务,推动我市全面的开放发展。

(二)建立保税物流中心发展专项基金,帮助保税物流中心加快发展。为充分发挥保税物流中心作用,做大做强保税物流,培育发展进口转口贸易,优化对外贸易结构,可参考其他省市对保税物流中心的扶持政策,尽快出台促进山西兰花保税物流中心发展的扶持政策。

1. 为吸引本市外贸企业通过保税物流中心进行清关,应对在港口口岸直接办理一线进出口业务转关至保税物流中心办理业务的企业给予补贴。

2. 建议建立专项资金。对通过保税物流中心开展业务的企业发生的物流配送、搬运装卸、仓储租赁、写字楼租赁及各项增值服务进行补贴。对国际组织或其它特别重大的招商引资项目主体,可按“一企一策”给予专项扶持。

3. 以保税物流中心为基础申报建设山西省外贸孵化中心,培育进出口市场主体,加大保税物流中心招商力度,强化外贸孵化功能,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地方税收全额减免或部分返还,争取成熟的国内进出口企业入驻保税物流中心,促进本市外贸市场的快速发展。

4. 支持保税物流中心与天津港、青岛港、连云港、郑州陆港对接合作建设“内陆港”,实现中心与口岸“一体化直通作业”。保税物流中心可利用兰花物流“兰花智运”网络货运平台为在我市注册的进出口企业,开展物流货运服务。对进入保税物流中心开展业务的企业所产生的相关费用进行补贴。

(三)积极申报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区,发展跨境电商。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及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其采用的是特殊的“1210”海关监管模式,而非试点城市及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只能以“9610”模式从事跨境电子商务,与“1210”模式比,不仅不方便,而且产品受限,且产品税收不同,因此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必须申报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区。当前我省已经有太原、大同获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应尽快开展相应工作,申请成立晋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真正将我市打造成对外开放的“桥头堡”。

(作者系山西兰花国际物流园区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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