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新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上半年,市委改革办在对6县(市、区)和市直53个涉改单位改革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督察之后,一方面将《上半年督察报告》提交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审议,印发各级各部门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整改,另一方面又对照年初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一要点两清单”,特别是21项重大改革及先行先试清单,将督察发现的个性问题形成24份《督察意见反馈书》(晋市改办发〔2018〕7号),发相关市直单位。同时,将《督察意见反馈书》抄报改革事项市级牵头领导和分管领导,以期形成工作合力,推动问题解决,补齐工作进度,确保全年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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