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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期:晋城市盘活农村“四块地”的实践与探索


2019-11-07 09:42:00    来源:晋城政研与改革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有效盘活土地这个关键。晋城市委、市政府深刻把握这个关键,大胆先行先试,科学借鉴先进发达地区盘活农村集体土地资源的做法,推广泽州县“三块地”改革全国试点的成功经验,作为制度性成果,从“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开始酝酿,于2019年9月,正式出台《关于盘活农村集体土地资源的实施办法(试行)》,就如何在改革中盘活农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集体林地等“四块地”,提出具体操作办法并在抓落实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实施办法》出台的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初步构建了农村土地制度的“四梁八柱”:建立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为促进农村资源要素合理配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奠定制度基础;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真正让农民吃上“定心丸”;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兴起;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让农村社会更加稳定;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建立健全农村土地产权流转交易制度,逐步构建起符合农村实际和土地产权流转交易特点的制度框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精神,贵州省六盘水市开展的“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农村“三变”改革,有效活化了要素资源;浙江宁波象山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适度放开使用权政策空间,激活乡村沉睡资源,走出了一条低成本、可复制、宜推广的美丽乡村建设的路子;借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四川成都郫都区战旗村等一批村走上了农村产权交易的增值新路径;浙江湖州“点供用地”做好土地文章,推动乡村旅游。这些地区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行大胆探索,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了实践经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系列重大部署,确保市级层面的制度设计既符合中央、省委部署,又体现改革要求切合晋城实际,晋城市广泛吸收借鉴这些先进地区盘活农村土地的经验做法,在吃透上情、掌握下情、借鉴外情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晋城市关于盘活农村集体土地资源的实施办法(试行)》。

  二、《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办法字数不多,但含金量很高,是指导晋城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更是晋城农业农村打开致富大门的金钥匙。其主要内容有:

  盘活承包地经营权方面: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引导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土地经营权折价入股;鼓励农户将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给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开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农户在不改变承包地经营权的前提下,将承包地托管给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

  盘活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方面:支持农村居民宅基地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有宅基地农户资格权的成员间转让、调剂使用;支持利用现有宅基地和自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村民委托后可统一流转农村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委托第三方经营;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划采取统规统建、统规自建等方式,对农村居民点进行整治,将腾退出的宅基地用于发展农林文旅康项目;支持工商资本通过入股、联营、租赁等方式,对现有宅基地、农房进行改造、改建,兴办农林文旅康相关产业;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废弃、闲置宅基地集中连片进行复垦,形成的新增耕地指标和建设用地指标入市交易。

  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方面: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兴办集体企业或与其他单位、个人入股合办企业;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各类闲置建设用地复垦利用,形成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在本县(市、区)范围内调剂使用,按约定获取收益。新增耕地节余指标、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可在全省入市交易(工矿废弃地复垦节余指标,参照省指标交易办法可在全市交易);支持市、县(市、区)城市规划区之外的其他区域,推广泽州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经验;支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征收补偿费,留村部分可以作为股金进行分红。也可兴办产业,按约定获取收益。

  盘活集体林地方面:鼓励集体林权公开、公平、有序流转,促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一级国家公益林以外的公益林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适度发展林下种植业、养殖业、采集业或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鼓励村集体、村民或项目单位购买宅基地复垦后新增加的林地指标,优先在集体林地内置换、调剂相同面积的集体林地用于农林文旅康项目建设;鼓励森林康养项目区8.5米以下道路结合林区道路、防火通道建设。康养步道在不采伐树木、不影响乔木生长的前提下,可不办理林地审核审批手续。

  《实施办法》明确农村土地盘活利用的途径,其核心是盘活“四块地”让土地资源变成资产。用做好金融支持、村庄规划编制和确权颁证工作等作为保障措施,办法简洁明了,可操作性强。文件明确提出“凡是全国现有的试点经验都可以先行先试、拿来就用”,给广大的基层干部大胆推进改革吃了一颗“定心丸”。为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晋城市政府在2018年出台《晋城市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互助补偿暂行办法》的基础上,要求相关部门今年积极支持银行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商品林林权、生态公益林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公益林收益权质押贷款等业务。同时,整合组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和“三农”等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和确权颁证工作。

  三、推进《实施办法》落实落地的具体举措

  抓宣传,营造氛围。为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度,最大程度发挥政策作用,晋城集中一个多月时间,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有关职能部门领导接受专访、刊发评论员文章和“两微一端”宣传、及时回应网民关切以及市区LED大屏滚动宣传等多种方式对《实施办法》进行了高密度、全方位、立体化、多角度的政策推送和宣传解读,据初步统计,受众群体达200多万人次,为文件的推进落实营造了浓厚舆论氛围。

  抓培训,凝聚共识。各级干部是政策落实的主体。从8月12日至10月18日,晋城利用两个多月时间,分3批次对全市市县乡村四级近万名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为了真正使干部培训起到解放思想、凝聚共识的作用,市委书记张志川同志主持审定培训方案,确定授课人员,在市直单位科级干部第1期培训班开班式上授课,体现了晋城市委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吹响了巩固深化“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成果、推动新一轮思想再解放、改革再出发的集结号。

  抓督查,落实落细。政策的生命力在于落实。为切实使改革红利转化为民生红利、发展红利,晋城提出了“六个抓落实”,即提高站位抓落实、压实责任抓落实、对标一流抓落实、改进作风抓落实、奖优罚劣抓落实、党建引领抓落实,要求各级各部门深刻认识《实施办法》的重大意义,必须提高站位,确保政策落实。同时,晋城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实施办法》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跟进、督查到底,对慢作为、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抓典型,初见成效。借政策的东风,阳城县蟒河镇以邢西“花开了˙甜蜜小镇”和“古硒农场”两个项目为切入点,积极探索“点供用地双平衡”改革取得初步成效,为全市探索出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盘活农村土地(林地)资源的可行之路;沁水县土沃乡积极盘活农村宅基地,依托太行洪谷国家森林公园和南阳抗大校址,投资6000万元,建设沙拉沟和张沟民宿康养项目,打造南阳康养旅游区;泽州县大阳镇将7个村585户农房(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出租给旅游公司发展旅游,实现村民收入与文旅发展双丰收;泽州县南村镇张庄村的一块面积30.29亩的集体建设用地,以租赁的方式入市,由山西久固混凝土有限公司投产预拌混凝土项目,村集体和村民可获得收益317万元。

  《实施办法》坚持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将盘活农村“四块地”、推动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切入点,鲜明提出“要站在关乎晋城长远发展的高度来做好这项工作”,以盘活土地资源改革,把“死”资源变为“活”资产,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实现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必将为乡村振兴和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插上一只腾飞的翅膀。

  (政文社会科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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