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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期:晋城市下好乡镇(街道)改革“三步棋”


2021-09-17 05:00:00    来源:晋城政研与改革  

晋城市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扎实开展乡镇(街道)机构改革,采取总结提升、认真自查、考核评估等举措,进一步巩固提升改革成果,初步构建起职能归位、服务高效的基层管理体系新格局。

一、精细谋划改革,备好改革“先手棋”

晋城市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由市委主要领导同志亲自主抓,机构编制部门牵头协调,强力推进,各部门按照任务分工积极履职尽责,精心部署、通力协作;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构建科学规范、运行高效、权责一致的乡镇(街道)机构职能体系,确保改革平稳有序、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开展乡镇(街道)“全盘点”,奠定扎实改革基础。对全市原84个乡镇的机构设置、权责清单、执法事项、综合执法、派驻机构等情况展开了长达两个月的专项调研,全面了解基层机构运行、编制使用等情况,并对改革可能遇到的难点、堵点、风险点等进行梳理研判;二是出台工作方案,勾勒路径明思路。按照省委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要求,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批复了六县(市、区)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方案,明确牵头部门、细化了任务分工、制定了重点任务清单,画出了改革路线图、列出了任务时间表,全面启动我市乡镇机构改革;三是建立改革考核机制,实现考核全覆盖。将改革纳入全市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报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各县(市、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专题报市委编委主要领导及成员。

二、优化职能配置,下好改革“关键棋”

坚持把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层级,把“强基层、强治理、强服务、促服务、保稳定”作为改革目标,按照精简高效和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乡镇(街道)不同类型、功能定位和编制数额,注重统筹考虑、上下衔接和基层需求,分门别类、化简为繁重新优化职能配置机构。

一是优化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规范乡镇(街道)机构设置。乡镇(街道)统一按照“5办、1站、2中心”设置工作机构,改革后,全市52个镇,15个乡,10个区区划调整全部落地。重新印发乡镇(街道)“三定”规定,通过“减上补下”,充实加强基层一线工作力量,各乡镇(街道)事业编制平均35名。同时清理规范了乡镇(街道)、村(社区)加挂的牌子,进一步为基层减负疏压。

二是统一规范派驻机构管理。改革后,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县(市、区)除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管所外的派驻机构统一下放乡镇(街道),实行属地管理,与乡镇(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进行资源整合,接受上级部门业务指导和培训。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派驻人员实行派驻单位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

三是厘清县乡权责关系。服务指导各县(市、区)依据自身承接能力,按照《山西省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参考目录》编制并依法公布了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建立了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和县直部门与乡镇双向评议制度,清理规范了“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切实把为基层减负要求落到实处。

四是加强基层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基层网格化管理体系。各乡镇(街道)均建立了党群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完善了办事指南,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等管理制度,确保规范化运行。另外,县(市、区)均以综治网格为主,将上级部门在基层设置的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性网格,实现“多网合一”。

五是建立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县(市、区)均做到“两明确、两建立”,即明确了乡镇的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公布;整合乡镇现有执法力量,建立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立了相关制度机制。

三、注重改革实效,出好改革“致胜棋”

各部门履职尽责,分兵把口、分口操作、稳步推进,积极关注改革后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总结提升。及时召开市委编委会议,听取县(市、区)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总结汇报。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合并乡镇的债务问题、干部安置问题以及乡镇执法队伍运行情况、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行政村合并等问题进行调研摸底、跟踪解决。

二是认真开展自查和考核验收。由各县(市、区)委编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照改革任务清单逐项开展自查,自查完成后,市委编办组建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检查验收组,对照改革重点任务清单逐项听取汇报,逐项查阅资料,抽取大部分乡镇(街道)逐项实地查看,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不足之处尽快规范提升。

三是持续巩固提升乡镇(街道)改革成果。目前,我市部分县(市)正在探索建立适应乡镇(街道)工作特点的“网格员+指挥中心+执法队伍”做法,整合规范执法主体、执法重心下移、优化执法力量配置、完善基层执法制度体系、创新执法监管方式为主要内容,重构基层执法体制机制,逐步形成“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基层行政执法体系和运行机制,解决“看得见的管不住、管得住的看不见”问题,切实增强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治理精细化水平,真正意义上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的工作格局。

编校:陈雅静   供稿单位:市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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