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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期:阳城县多措并举 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取得新突破

发布时间:2022-10-12 17:06:47

自2020年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以来,阳城县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改革措施,全力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向纵深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突破,国资国企的活力、动力和竞争力显著提升。截至2021年底,阳城县共有县属国有企业62户,国有资产总额247.17亿元(不含金融、文化类),负债总额161.41亿元,在册职工1.39万人,在岗职工1.18万人。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委书记和县长担任“双组长”的国资国企改革领导组,配套成立“一办五组”工作机构,分别由县委常委和副县长负责。同时,县人大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县政协开展专题对口协商。

(二)落实资金投入

列入出清范围企业,专门制定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在国有资本收益中优先保障,如有缺口由财政列入预算足额保障。2021年,该县为全县13户特困企业739名职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6231万元,减免滞纳金5954万元,加上其他非特困企业,共减免滞纳金1.27亿元,甩掉了社保欠费及由此产生的巨额滞纳金,为改革清除了最大障碍。截至目前,该县财政已预拨改革专项资金1.45亿元,全部用于兑付职工负债、托管安置职工。

(三)完善制度保障

搭建完善的制度框架,组建改革专班,对拟涉改企业的资产、负债、人员、土地等进行了详细摸底,成立了托管服务平台,谋划了职工安置和托管方式,确定试点演练企业,进行了“沙盘推演”,最终制定了1+4改革配套政策,“1”就是《阳城县国企改革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2年)》,方案细化了81项改革任务,逐项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4”就是《阳城县县属国有企业清理出清工作方案》《阳城县县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阳城县县属国有企业职工安置办法》《阳城县县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4项改革配套政策。

(四)统筹合力推进

县工信局作为改革牵头部门和改革领导组办公室所在地,带领专班成员坐阵主导,人社、审计、财政、医保、国土、税务等业务主管部门全力配合,盈科律师团队全程参与,国资国投公司和企业主管部门主动担当,涉改企业主体积极主动自觉推进,“一办五组”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协调配合、相互站台补台。县委、县政府定期召开调度会,听取进展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全县上下一条心、一股劲、同心同向,确保全面完成相关改革任务。

(五)维护职工权益

采取“全员托管”的方式安置所有职工,即以改革基准日为准,“45、55”以上人员托管至法定退休年龄,参照该县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补助费;“40、50”以上人员按照该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8倍逐月发放生活补助费;“40、50”以下人员按照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补助费,托管期限最长10年。托管5年内实现再就业,可以领取原企业按规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同时,关于债务的处置,按照优先解决职工负债的方式,对于职工垫交的社会保险、欠缴职工的社会保险、欠发职工的工资、职工的短期借款等,都尽可能地一次性清偿。

二、改革成效

阳城县将原工业系统、物资系统、粮食系统、商业系统及部分主管单位所办企业共44家列入清理出清范围。截至目前,44家出清企业中,39家已完成出清工作,剩余5正在稳步推进;44家企业共有在册职工1389人,已有1236人进入托管平台,有21人自愿领取经济补偿金、放弃托管。

44家之外的其他企业,分类划转整合,所有涉水企业及资产划转至新组建成立的水投公司,所有涉农企业及资产划转至新组建成立的农投公司。经过改革,该县县属企业分类整合为阳泰、国投、国资、文旅、水投、农投六家县管企业,基本实现了国有资本布局的优化调整和集中统一监管。


编校:郭晓斌   供稿:阳城县委改革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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