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研室(市委改革办、市综改办)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9-22 16:42:12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对全市 “五位一体” 建设、 党的建设、全面深化改革、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决策提供依据。
(二)根据市委和市委深改委(市综改委)的工作安排部署,负责起草市委和委员会的有关重要文件、重要文稿。
(三)根据市委和市委深改委(市综改委)的总体部署,研究提出全市全面深化改革和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总体方案、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工作要点、工作报告,组织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政策性文件,研究并提出具体的推进措施。做好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试点工作。
(四)承担市委和市委深改委(市综改委)有关全市全面深化改革、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相关会议文件、材料、会务等日常工作,并督促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落实。
(五)负责抓好全面深化改革、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对重大改革事项开展督查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做好整改落实工作。推动建立改革风险防控机制。
(六)建立政策研究、全面深化改革和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信息交流反馈体系,加强市委改革智库建设,为市委决策提供依据。
(七)加强对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方针政策的宣传阐释工作。
(八)承办省委政研室(省委改革办、省综改办)等上级部门的文、电、函。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改革政策、试点项目等支持。
(九)受理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深改委(综改委)提交的有关全面深化改革和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请示、报告、方案以及工作备案,及时提出落实意见。
(十)完成市委和市委深改委(市综改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市委政研室(市委改革办、市综改办)部门决算包括:室(办)本级决算和晋城市转型综改协调服务中心。
室(办)设办公室、政文社会科、经济生态科、改革协调科、改革督查科5个内设机构。
本单位行政事业编制共35名,较上年减少2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事业人员22人。
本单位行政事业实有人员共36名,较上年没有变化。其中:行政人员12人,较上年减少1人;事业人员24人,较上年增加1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617.33万元,支出总计617.3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02.4万元,增加20%,主要原因是新增改革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重点改革政策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两项专项工作,专项经费较上年度有所增长。
本年收入合计617.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7.33万元,占比100%。
本年支出合计617.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7.2万元,占比89%;项目支出70.13万元,占比11%。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17.33万元、支出总计617.3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02.4万元,增加20%,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02.4万元,增加20%。主要原因是新增改革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重点改革政策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两项专项工作,财政拨款专项经费较上年度有所增长。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7.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2.4万元,增加20%。主要原因是新增改革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重点改革政策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两项专项工作,专项经费支出较上年度有所增长。其中,人员经费460.97万元,占比75%,公用经费156.36万元,占比2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7.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7.1万元,占85.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63万元,占8.2%;住房保障(类)支出39.6万元,占6.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554万元,支出决算5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用于人员经费、日常机关运行和项目经费,较2019年决算增加76.42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新增改革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重点改革政策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两项专项工作,各方面支出均有所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37.76万元,支出决算5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较2019年决算增加22.91万元,增加82.64%,主要原因是我室(办)2017年以来调入人员4人,因养老保险新旧系统变更,根据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要求,需退回此4人2017-2018年缴纳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重新进行缴纳,导致我室(办)2020年度此项支出增幅较大。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39.6万元,支出决算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较2019年决算增加3.43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根据住房公积金基数根据年收入进行核定,逐年呈增长趋势。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7.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0.97万元,人员经费中基本支出460.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56.36万元,公用经费中基本支出86.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费、邮电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委政研室(市委改革办、市综改办)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2.5万元,决算数为2.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万元,完成预算的90%;公务接待费0元。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我室(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79万元,增加3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5万元,增加1.79万元,增加389%,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公务接待费0元。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处级干部公车补贴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解决。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维修和保险、事业单位处级干部公车补贴等支出。2020年度我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0元。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预算1.8万元,支出0.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0.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元、政府采购服务0元。比预算减少1.28万元,减少71%,主要原因是原计划购置打印机1台、台式计算机2台均根据工作业务开展情况未进行采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23万元,包括办公经费、水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比2019年增加7.56万元,增长9.6%,主要原因是引进高层次人才2人,维护机关日常运行的各方面支出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委政研室(市委改革办、市综改办)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 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度,我室(办)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为政研改革综改专项工作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0.13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 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中共晋城市委政研室(市委改革办、市综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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