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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来救助管理工作的发展历程


2018-11-20 05:29:00    来源:  

 李娟 

  晋城市救助管理站(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现为“国家三级救助管理机构”,成立于1964年,前身为晋东南地区收容遣送站,1985年市管县体制后,更名为晋城市收容遣送站;2003年8月1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更名为晋城市救助管理站;2005年6月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跨省救助管理站”;2010年9月,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市直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的实施意见》,核定我站为正科级建制,科级领导职数1正1副,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5名,同时挂晋城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牌子,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管理体制。主要承担对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包括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和生活无着的乞讨人员及流浪未成年人提供临时性救助服务、管理教育的职能。

  改革开放40年来,我站走过了一段不平凡的历程,在历史的嬗变中,管理越来越科学,服务来越人性化。那么    要想真正了解到改革开放给救助管理工作带来的变化,还得从上个世纪70年代末说起。当时还是晋东南地区收容遣送站的时候,站里主要职责是收容城市无亲友投靠、无固定住所、无经济来源的流浪乞讨人员(俗称“三无”人员)。当时有很多流离失所,靠乞食艰难度日的人,为了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的稳定,各地的收容遣送站既发挥社会救助职能,收容救济因无力自行解决食宿而流落街头的乞讨人员,又发挥社会管理职能,强制性收容、遣送影响公共秩序的人员,肩负着社会救济、保障人权和维持治安稳定的双重职能。

  当时收容所内都是铁门、铁窗、铁栏杆,这些强制性防护设施的设立一方面为了方便统一管理,另一方面也为了防止被收容人员逃走。睡觉也是通铺的水泥炕,一个30多平方米的房间可以睡下近40人,人均不到1平方米。遇上天气闷热,房间里热得像蒸笼,难以入睡,而且房间里配套设施简陋,夏天没有电风扇,冬天也只有一个大火盆取暖。每天的户外活动都是固定有次数的,其余时间只能呆在房间里,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被收容人员的人身自由,不能自由出入,留有旧“监狱”痕迹。

  到了20世纪80年代后,国家严厉打击社会犯罪分子,下大力气整顿社会治安,于是收容站还配合“严打”,兼顾收容轻微违法犯罪人员,如小偷小摸、打架斗殴、卖淫嫖娼、不构成犯罪的交通事故肇事者等。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寻找生存和发展之路,出于维护社会稳定的考虑,政府逐步把控制人口流动当做工作的重点。于是1991年,配合国家人口、治安管理,收容站增加了接收新“三无人员”的收容任务,即收容无身份证、无暂住证、无务工证的“三无人员”,对促进社会治安稳定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2003年8月1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第381号令)实施后,晋城市救助管理站在原晋城市收容遣送站的基础上实行改制,专门对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临时性救助。2006年8月,市流浪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在站内挂牌成立。刚改制设立的市救助管理站,站内许多生活服务设施破旧,十分不完善。站里争取了政府、财政、民政等部门的支持,把过去的收容救助区全部改造为招待所模式的受助人员的住宿生活区。随着政府财政投入力度的加大,被收容人员的伙食也大为改善,不时可以吃上鸡、鸭、鱼等肉食,房间里还配备了电视机、电风扇、饮水机、洗浴间等生活设施,户外增加了健身器材,实行“自愿受助、无偿受助”的原则,体现了尊重人权的关爱性救助服务模式。

  2014年9月,我站进行了整体搬迁,新建的市救助管理站(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工程正式投入使用,极大地改善了救助管理环境,站容站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为困难弱势群体提供了更加人性化、亲情化的救助管理服务。服务设施设备更加完备、功能更加齐全。救助居室焕然一新,每个受助区均配备了餐厅、电视房、洗浴间、卫生间,安装了安全扶手。此外,还增设了医务室、安检门、理发室。为进一步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教育保护,增设了电教室、棋牌室、手工室、图书室、宣泄室、健身房、音乐放松室、心理访谈室、多功能活动室等等,为广大受助对象和困难群众提供了更加舒适、温馨的救助环境。

  2014年以来,为了提高救助管理工作透明度,加强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展示行业正能量,同时向社会公众普及寻亲知识,扩大寻亲信息传播渠道,我站连续4年举办了救助机构开放日体验活动,通过向社会各界人士宣讲救助政策法规、参观体验救助区和功能活动室,亲身体验和感受日常救助管理工作,充分展示了我站主动救助、保护性救助、人性化救助等理念和做法。

  2017年以来至今,我站始终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宗旨,在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生活救助,获得物质方面救助的同时,为使广大受助对象得到精神方面的提升和社会功能的恢复,摆脱生活困境和减轻生活困境的负面影响,过上正常的社会生活,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维护其人格尊严。为了更好的让受助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心和爱护,我站经常组织滞站受助对象举办各类主题活动,如:春季踏青,秋天郊游,每逢传统节日更是用心组织策划活动,让他们感受到节日的气氛和充满爱的大家庭的温暖,这些举措实实在在体现了改革开放以来救助制度的变化,关爱性的救助制度完全取代了强制性的收容遣送制度。

  回顾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发展之路,经历了传统人道主义救助到新中国成立之初的政府为责任主体的服务主要提供者再到近年来社会力量参与、政府主导管理的变迁,服务方式也从单一的救助模式发展为多样化、全方位的救助模式;救助内容也从生活照料等传统的简单服务转变为以未成年人需求为主导的多样化服务,更加注重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与人生发展。针对今年来全国各地出现的多起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事件,引发了社会对困境未成年人的强烈关注,也引起了党和政府对困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高度重视。国务院、省、市各级政府都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为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探索建立面向困境未成年人的新型社会保护体系,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避免出现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的发生,民政部明确要求各地要积极开展困境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工作。从2003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救助保护,明确了主动救助、家庭监护调查评估和指导干预等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的流浪乞讨现象。随着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的不断完善,现在不仅仅是衣食住行的满足,教育和心理发展的需求更是我们关注的重点,我们会根据来站未成年人的不同情况,开展实施针对性的救助管理保护教育工作。比如:针对有些存在心理和行为偏差行为的孩子,我站社工会进行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治,为他们提供更为贴心的服务。设立音乐室、美术室、沙盘游戏室、心理宣泄室等儿童艺术心理康复中心,让受助未成年人在艺术和自由的氛围中释放自己的情绪,完善个人性格。社工也将辅导的内容进行整理和保留,对其加以分析,保存心理档案。对于遭受监护人忽视的受助未成年人开展家庭监护评估,形成书面评估报告,根据报告开展服务。努力在工作中做到为每一个进入机构的受助未成年人提供耐心且全面的照顾。

  那么,要问从收容遣送到救助管理,变化最大的是什么?最大的变化也是最大的亮点就是管理的科学和人性化。收容遣送时期,被收容人员失去了一定的人身自由,每天只有1-2次固定的到户外活动的时间,有点类似现在的拘禁。改制为救助管理站后,最大的亮点就是管理更科学更规范,更人性化,从强制管理变为关爱保护,更加人性化,聘请护理员和保健医生24小时照顾流浪乞讨人员的饮食起居和身心健康,还配备热水器、洗衣机等生活配套设施,收容所的性质发生了改变,不再是强制收容妨碍治安的“三无人员”,而是更好地帮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解决困难,为他们提供细心周到的服务,这反映了社会的进步和文明的发展,体现了对人的尊严再认识和扶危济困理念的转变,对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社会稳定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作者单位:市救助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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