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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危化行业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对策建议


2020-03-12 11:15:00    来源:百日调研  

  

  范常胜 

  一、发展现状 

  (一)危化企业及产品情况 

  危化生产企业 我市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32 家,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16 家,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企业 30 家,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24家。这32家企业全部取得由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合成氨企业 10 家,产能为合成氨 196 万吨、副产甲醇44万吨、尿素330万吨;煤制油、甲醇、二甲醚企业3家,产能为煤制油10万吨、甲醇 60 万吨、二甲醚 20 万吨;液化煤层气企业 7 家,日处理煤层气合计 515万方;糠醛企业2家,产能为糠醛5000吨、糠醇1万吨;氰化钠企业1家,产能为2万吨;己内酰胺企业1家,产能为10万吨己内酰胺、15万吨硫铵、15万吨双氧水;溶解乙炔气企业 5家,年溶解乙炔110万方;甲酸钠企业1家,产能2万吨;甲酸钙企业1家,产能1万吨;硫化钠企业1家,产能1万吨硫酸钡、5000吨硫化钠。 

  危化经营企业 全市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418 家(其中油库 2 家,加油站 244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172 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10 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 807 个(其中长期零售店 124 个)。 

  危货运输企业 全市共有危货运输企业 17 家,共有危货运输车辆 914 辆,其中主车 465 辆,挂车 449 辆。全市危货运输企业经营范围情况为:1 类 1 项运输企业 3 家,经营具有整体爆炸的物质和物品;2 类 1 项运输企业 12 家,经营 CNG压缩天然气、LNG 液化天然气;3 类运输企业 5 家,经营汽油、柴油、二硫化碳;6类1项、8类运输企业1家,经营氰化钠、液碱。 

  危废处置企业 我市陵川金隅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已于 2017 年落地投运。该项目目前可处置的危险废物类别主要有:HW06 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34 废酸、HW35 废碱、HW37 有机磷化合物废物等20 余类,年可处置危废 30000 吨,其中固态危废 5000 吨,液态危废 10000 吨,半固态危废 15000 吨。 

  (二)危化监管及生产事故情况 

  近三年来(2017-2019 年),我市紧紧把握危化品安全监管这个重中之重,以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为总抓手,全面部署推进了摸排安全风险、健全监管体制机制、统筹规划产业布局、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强化宣教人才培养等 6 个方面的重点工作,摸清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化工医药和油气长输管线企业底数和基本情况,集中开展了危化品罐区、特殊作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仪表系统改造等多个专项整治,投入近百万元组织了 4 场大型危险化学品企业综合应急演练,培训了全市危化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近 8000 人次,建成了晋城市中部、东部、西部 3 个危化品安全生产综合救援基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实现了全覆盖,截至 2019 年初全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投入约 7 亿元。 

  在扎实开展危化综治工作的强力支撑下,通过全市上下众志成城的努力,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2017 年仅发生 1起一般事故、死亡 2人,2018 年发生 2 起一般事故、死亡 3 人,2019 年 1-4 月份无事故,全市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重视程度不够。无论是在各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还是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当中,仍然存在一些人对当前危化品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认识不到位,片面认为只要不出事故安全工作可紧可松,没有能够做到“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对待,把过去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来对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来对待,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只是被动地开展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仅仅体现在口头上、文件上、会议上,难以形成积极有效的落实。 

  (二)部门协调配合不给力。通过督查调研了解到,个别行业主管部门仍未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意识,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工作未做系统深入的研究探讨,片面强调不懂危化安全、不会干危化安全监管。特别是在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中,有的部门对“按职能分工负责”的工作任务重视不够,往往以“不涉及、无职能”一推了之,这也就导致了市县的危化综治工作主要压在市县应急局,市县应急局的危化综治工作重点压在危化科股室,综合治理工作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市县相关部门过度依赖安委办、应急局开展工作,等靠观望思想严重,对综合治理的认识程度、推动力度、措施强度逐级递减。 

  (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第一表现在企业主要负责人没有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法定职责,份内责任而履职尽责。表现在培训打折扣,投入不到位,责任难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积极,不主动。第二是企业员工安全意识不强,教育培训不到位,经验性违章依然突出,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监测报警处置不及时,有些现场隐患不能及时排除;第三是部分危化企业的重生产、轻安全,只追求经济效益,不注重安全投入,企业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第四是对于监管部门的要求落实不到位,如半数以上企业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工作进展缓慢,对于省厅要求今年上半年完成的要求打折扣、求变通;第五是对于外包管理不严格。企业对外包工人培训不到位,管理不严格,对特殊作业人员的资格审查不严(假证较多),加之外包企业人员不稳定、流动性大、整体素质差,外包人员事故时有发生;第六是事故应急处置水平低。从事故的调查分析来看,多数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扩大都与救援不当有很大关系,如阳城“5.16”事故、天津港“8.12”事故。充分暴露出危化企业存在的应急培训不到位、应急救援器材维护保养不及时、应急救援演练不经常…一句话,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悬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最大隐患。必须采取断然措施,彻底扭转这一被动局面。 

  (四)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不达标。我市危化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全市具备化工及相关专业安监干部不足 10%,部分县区和部门甚至无专业监管人员,专业监管人员比例远达不到国家 75% 的要求。造成这个现状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引不进来”。近年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危险化学品行业发生事故的概率和社会、媒体的关注度远高于其它行业,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首当其冲,监管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导致危化安监人员心理压力过大,从而鲜有人主动愿意从事危化监管工作;二是“走不出去”。由于危化监管工作的繁重复杂,监管人员难以挤出整块时间参加针对危化监管人员的专题培训,能够外出到先进地区参观学习更是少之又少,这就导致监管人员接受培训较少,专业知识匮乏,监管队伍专业性和监管能力不能满足监管需求。 

  (五)危化企业生产经营不稳定。近年因环保治理或重污染天气减排,造成多数危化生产企业频繁开停车或限产,使生产安全工作受到新的挑战。一是危化生产企业要求设备运行平稳有序,频繁开停车最容易发生事故,对生产安全造成重大隐患;二是近年来多数危化生产企业处于亏损状态,安全投入严重不足,给生产安全带来更大的安全隐患。 

  三、对策与建议 

  (一)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协调配合 

  无论是从确保完成三年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短期要求来看,还是从确保全市危化品各环节监管工作有序推进的长期目标来说,都需要进一步厘清从事危化品安全监管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着力解决监管职责不清、风险认识模糊、范围不明确等问题。要充分发挥市安委办和危化综治联席会议作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的职责分工,结合省、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各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在此基础上,各有关部门要心往一起想、劲往一起使,特别是在危化品生产、经营、运输等重点环节,工信、发改、商务、交通、应急等部门要加强部门联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明确主体责任,强化工作落实 

  安全是企业永恒的主题,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抓好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需要解决好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为什么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本分,也是企业长远发展的根本保证。但是一些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淡漠,重生产效益、轻安全管理,加之现行事故追责体系“轻企业人员、重监管人员”,主体企业更加有恃无恐,置安全法规和标准规范于不顾,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流于形式,“三违”不绝,野蛮生长。因此,我们必须坚决扭转这一被动局面,查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据此加强事故企业的责任追究,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第二个问题是“如何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具体内容在《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中都有不同程度的要求,我市安委办也在 2017 年 6 月份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见》,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生产经营活动过程监管,督促危化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40项内容。 

  (三)明确三队建设,强化力量配置 

  一是加强危化监管队伍建设。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是一门综合性的管理工作和系统工程,要求危化监管干部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专业素质,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监管干部队伍,是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重要保障。一是建立健全监管干部轮训制度。有针对性地组织基层安全监管干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轮训,使他们及时了解新法规、新标准、新技术的内容要点和实施要求,促进自身安全知识的更新和安全管理现代化水平的提升。二是提高监管干部的薪酬待遇。通过制定相关激动政策,进一步落实其特殊的岗位津贴、规范的职级职称待遇,鼓励和引导安监干部爱岗敬业、用心监管。三是积极引进人才充实危化行业的监管力量。据统计全市危化品安全监管职能单位在册人员仅有 10 名,具备化学、化工专业的监管人员仅仅两名,这与我市煤化工大市的地位极不相称。人才不足,人才短缺,人才匮乏由此可见一斑。因此制定优惠政策,加快专业人才引进刻不容缓、时不我待。 

  二是加强危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纵观全市现状,一是要加快危化品应急处置平台建设。尽快建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资源共享、反应快速、专业高效”的应急体系;二是在现有中部、东部、西部 3 个危化品安全生产综合救援基地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消防、危化企业救援队和社会救援力量,形成覆盖全市范围的应急救援资源;三是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演练培训。进一步强化危化品行业应急救援队伍的专业技能训练,熟悉各类突发状况和危化事故的特点,熟练掌握危化事故处置救援和安全防护技能;全面提高危化品应急救援队员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实战能力。 

  三是加强危化企业从业人员素质建设。事故发生的第一现场在企业,如果危化企业从业人员能够第一时间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实施科学快速的救援,将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事故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这就需要广大危化企业,特别是在“两重点一重大”岗位区域的从业人员,能够有效辨识岗位风险,排查岗位隐患,掌握应急技能,大幅度提升第一时间处置事故苗头的能力,全面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从源头上杜绝事故发生。 

  (作者系晋城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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