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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情况

调 研 报 告


2020-03-13 05:44:00    来源:百日调研  

   

  崔林成 

  一、河长制实施情况 

  全市有 257 条河流设立了河长,其中流域面积 50 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 69条,50 平方公里以下重要河流有 188 条。全市共设立河长 2274 个(包括总河长、副总河长),其中市级河长 10 个,县级河长 42 个,乡级河长 272 个,村级河长1950 个;共设立河湖警长 1340个,其中市级7个,县级232个,乡级330个,村级771 个。我市成立市级河长制办公室,各县(市、区)均成立了县、乡级河长制办公室。 

  二、推行河长制的主要做法 

  (一)高位推动,全面构建河长制工作体系 

  一是市委市政府把推进河长制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任务,多次听取专题工作汇报,明确指示要对标一流,扎实推进全市河长制工作;要求市河长办一月一报告、一季一小结、半年一总结。二是市总河长、市委张志川书记,多次深入沁河研究、指导沁河治理工作。三是市总河长、市委副书记、刘锋市长多次召集相关部门研究部署河长制工作;并多次深入沁河、丹河调研。四是市人大常委会把河长制工作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对全市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督导,多次召开座谈会,挖掘问题,商谈对策,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为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五是市级河长、副市长按照分工,召集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河长制工作的具体问题。按《晋城市河长巡查工作制度》要求全部开始巡河履职。六是市水务局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建设。市水务局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省实施方案精神和全市改革推进会议精神,研究讨论《晋城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工作举措和实施步骤。经过努力,我市率先在全省出台了《晋城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目前,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已全面开展巡河工作。市级河长已累计巡河 30 余次,县级河长累计巡河 170余次,乡级河长已累计巡河2000余次。 

  (二)机制先行,确保河长履职尽责 

  一是进一步完善河长制相关制度。制度建设作为河长制工作的重中之重,河长会议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巡查工作制度等 10 项配套制度相继制定出台,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初步完成,为河长制的高效推进提供了制度支撑。县、乡参照市级制度,全部出台了相关制度。二是按照水利部编制“一河一策”方案指南。完成了市级河流丹河、跨县重要河流东大河、白洋泉河、白水河、获泽河、长河的“一河一策”编制工作。目前,“一河一策”通过专家审查、市级河长审定。各县县级河流的“一河一策”编制工作按要求全部完成。三是及时公示河长名单、更新河长公示牌。农村换届工作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示河长名单。同步更新河长公示牌相关信息,共更新河长公示牌591块,其中,市级16块、县级147块 、乡级 210 块、村级 196 块,水库 22 块。四是市河长办多次召开河长联席会议,安排部署河长制工作。两次分组对县级政府的河长制工作进行督察督导,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 

  (三)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为契机,我市河长办大力开展河长制宣传工作,在《晋城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出台之时,市、县电视台新闻频道多次报道、黄金时段插播河长制公益广告 6 个月;在太行日报、晋城在线等主流媒体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全面宣传。同时,还利用互联网平台联合“掌上微晋城”微信公众号向广大群众推放惜水爱河的科普知识;在 2018 年开展“河长制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中,全市共 2 万人参与答题,社会反响强烈;宣传活动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品和宣传资料 2万余份、特刊 300 份,宣传画 500 份,印发了《部分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汇编》《河长制工作手册》300 份、图解晋城河长制 300份,营造了全社会参与河湖保护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协同,专项整治成效好 

  一是开展“清河专项行动”。2018 年,共投入资金 423 万元,排查河道垃圾及违章堆积物 19.32 万方,排查阻水林木及高杆作物 151.2 亩,排查淤积量 40.54万方,排查违章房屋 252 平方米,违规违章建筑和垃圾全部清理完成。二是实施“红、黄”牌管理制度。对全市所有涉水企事业单位共 166 个入河排污口设置了标识牌。对全市涉水企事业单位实施环保“黄、红”牌管理,共核定“黄”牌企事业单位103家,“红”牌企事业单位4家,目前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三是实施跨界断面生态补偿考核机制。加强对市、县地表水断面水质的监控和考核,加大对不达标断面的惩处力度,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扣缴生态补偿金 7930 万元,奖励生态补偿金860万元。四是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活动。完成了禁养区划定工作,全市共划定禁养区 89 个,总面积 1330.399 平方公里,禁养区内16 家规模化养殖场已全部关停搬迁。通过专项整治,我市地表水水质有了明显好转,在 2018 年前半年省环保厅公布全省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和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两项排名中国,我市均名列第一。 

  (五)综合施策,相关重点工程得到加快推进 

  一是沁河重点治理工程全面启动。省七河生态修复工程是省政府全面推行河长制重要任务,沁河晋城段河道治理工程是全省七河生态修复工程之一,2017年开工建设,计划2019年完工,总投资1.9亿元,今年计划完成投资 1.1亿,由阳城县、沁水县政府组织实施,目前工程正在强力推进。二是市区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治理。市区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全面完成,10 条黑臭水体整治初见成效。2018年启动书院河清水复流工程建设。三是湿地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市级河长、市河长办多次督导高平南部两河湿地、泽州丹河湿地公园及陵川茶棚河湿地工程,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四是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加快。2017 年全市新建污水管网 50 公里,2018 年要新建污水配套管网 50 公里,污水处理率达到90% 以上;开工建设的污水处理厂(站)10 座,正在规划的 2 座。同时,开始启动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一体化工程。高平市被省水利厅确定为“一体化工程”示范县,计划完成 100 个村的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一体化工程,目前正在加快推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合力有待加强。在管水治水实践中,部门之间互相推诿、扯皮现象仍有发生。部分地区上下游割裂、水陆分离、左右岸相互推诿,县与县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及行业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各级河长在对所管辖流域督导巡查、协调解决问题的力度不够平衡。全市除了大田、沙县率先在全省成立生态综合执法局,成立专门的综合执法机构,其余 10 个县(市、区)只是参照这个模式,统筹联合执法,存在执法合力不足的问题。 

  (二)投入不足、渠道单一。河长制工作资金投入仍然以各级政府财政投入为主,投资渠道单一多元化投资机制尚未形成,没有缺乏其他投融资渠道来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流环境治理和保护。目前各地河湖治理资金缺口大,缺乏专项工作经费。特别是基层乡镇,河道保洁治理、垃圾处理等各项治理资金难以落实。 

  (三)全民参与氛围尚未形成。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发动力度仍不够大,尚未形成声势浩大的社会舆论氛围,群众对河长制的知晓率不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还不够强,部分企业不达标排放污水,沿河沿溪部分群众违法占用河道、乱倒垃圾、乱排放污水等现象仍然存在。 

  四、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更大力度推进河长制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是生存环境之危、民族存续之危,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针对存在的问题,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把河长制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发展问题和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好抓实。相关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业务指导,共同推进河长制工作。各级河长办要加强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以钉钉子精神推进河长制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二)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下大力气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 

  充分用好河长制平台,持续深入开展“清河行动”等专项监督,结合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攻坚破解河湖管护难题,巩固提升我市水环境质量。一是要加快建设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对河道的基本概况、水质、水环境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对入河排污口进行定位和编号,对河道存在污染源、河道保洁、河道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逐项进行登记。通过建立河长制数据库,建成河长制指挥作战图、巡河执法管理和绩效考核管理为主体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河湖基础数据、移动办公、公众服务、业务管理、综合展示等功能。二是组建强有力的执法队伍,涉及水务、环保、国土等相关部门人员,依托于河湖警长,进行联合执法,保证沿河两岸居民不私搭乱建,不私排污水,不乱倒垃圾,不围耕造田。三是增设巡河员,走完走好“最后一公里”。建议每条河流流经的每个村段都应设置 1—2 名专职巡河员。城区范围内的河流建议和环卫结合,增设保洁功能,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来切实推进全市河长制管理工作,实现对河道问题的“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 

  (一)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创新建立完善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充分发挥河长抓手作用。各级河长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组织领导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导下级河长和有关责任单位履行职责。要率先垂范,一级管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坚持定期巡查,真正掌握河情湖情,把握重点抓住关键。要充分利用考核“指挥棒”作用,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反馈、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严惩不贷,不搞下不为例。 

  着力健全各项制度机制。抓住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契机,整合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监管职能,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加强河湖保护统一综合执法。建立健全跨区域河湖管护协调配合机制,破解跨区域河湖管护难题。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长效、稳定的河湖保护投入机制。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监管制度,对重点河湖、水域岸线进行动态监控,对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处理。持续组织开展河湖专项执法活动,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捕捞、养殖、采砂、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推进全民治水氛围的形成 

  一要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宣传载体,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全面贯彻河长制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的氛围。二要鼓励社会监督。要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垃圾治理举报投诉奖励机制,积极鼓励社会群众参与到河长监督工作中。可借鉴大田县成立县、乡、村三级分别成立河长协会的经验做法,广泛联络沿河企业、老党员、老干部和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定期组织治水经验交流活动,积极开展河长制宣传和舆论监督,逐步实现由“政府治水”向“全民治水”转变”。三要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运用新媒体力量,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曝光力度,并建立涉水违法企业黑名单。让涉水违法者在经济上受到重罚、在舆论上受到谴责,在法律上受到制裁,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作者系晋城市水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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