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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调查


2020-03-16 05:22:00    来源:《晋城工作》  

  ◎  原粉娥
  当前,易地扶贫搬迁是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一场硬仗,如何才能确保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是当下需要高度关注的一个问题。为此,笔者对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就如何扎实做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产业培育和就业扶持、社会融入和社区治理、旧房拆除和土地复垦等后续扶持工作进行了深入思考。
  一、我市易地扶贫搬迁总体情况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易地扶贫搬迁的决策部署,严格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量力而行、保障基本,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结合小城镇、工业园区、中心村等新型城镇化建设,采用集中安置、分散安置和兜底安置的方式,多措并举,全力解决搬迁安置问题。经过三年多的不懈努力,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大建设、大搬迁阶段基本结束。全市共搬迁安置16384人,其中:新建集中安置点51个,集中安置4478户12678人;分散安置914户3244人;同步搬迁462人。截至目前,安置住房竣工率100%,实际搬迁入住率88.19%,旧房拆除腾退率83.21%,土地复垦率68.64%。
  住进了新房子,能否过上好日子?为了帮助群众渡过适应期,尽快融入搬迁后的新生活,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重心正逐步从以搬迁为主向后续扶持工作为主转变,从解决好“往哪搬”“怎么搬”向“搬后怎么办”转变,从“搬得出”向“稳得住”“能致富”转变。目标是打好政策“组合拳”,解决群众后顾之忧,切实让搬迁群众能够安居乐业、同步奔向小康生活。
  二、目前易地扶贫搬迁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有关政策执行不严。2016年,由于项目集中开工较晚,出现了抢进度、抢工期现象,导致前期工作不完善,项目资料缺失较多,个别安置点未办理项目用地审批手续、备案手续,个别安置点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工程未招标先开工等。加之建设时间紧任务重,项目监管不到位,全市有15个集中安置点未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部分乡(镇)村出现了原址原建现象,部分住房建设面积超过25平方米/人标准,部分贫困群众自筹资金超过1万元/户标准,个别乡镇支出拆除复垦资金给同步搬迁非贫困户,个别贫困户“住新不腾旧、新旧两头占”。
  (二)部分群众存在思想顾虑。经调查,大部分搬迁群众搬迁意愿明确而且强烈,认为搬迁后,给自己家庭带来很多好处,不仅住房条件改善,而且交通、上学、就医方便,有的还可以就地务工等。但也有些群众存在故土难离的思想,生怕日后生活无保障,生怕原居住地耕地、林权、自留地被归公或者其他群众占用等现象,迟迟不愿搬入新居,不愿拆除旧宅基地复垦,个别贫困户甚至违约,出现弃搬现象。
  (三)土地复垦难度较大。通过进村入户调查,有相当一部分易地扶贫集中安置的贫困户,其原居住地旧宅基地,交通不便、位置偏僻、土壤条件比较差,复垦难度比较大,而且成本比较高,不易纳入流转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价值比较低。
  (四)可持续发展后劲不足。虽然通过多途径,采取多种措施来解决搬迁群众当前的生活、就业和发展问题,但如何强化后续帮扶措施,注重环保、产业、政策的可持续性,巩固扶贫成果,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接下来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五)安置区管理服务不到位。贫困户举家外迁,入住集中安置点后,面临诸多问题。如部分家庭成员自我约束能力不强,以自我方便为中心、各行其是,还存在落后的思想和生活习惯没有转变,加之缺乏有效的管理,导致安置点环境卫生情况差、公共绿化和公共设施无人管等问题亟待解决。目前,有的安置点尚未明确社区或者迁入地接收、也没有物业服务企业介入,造成安置点秩序比较混乱。全市安置区均未进行不动产权发证和户口迁移工作。
  三、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和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政策宣传,推动搬迁脱贫。要加强各项扶贫政策特别是对易地扶贫搬迁迁出区“五个不变”保权益政策的广泛宣传,做好搬迁群众的思想工作,彻底打消搬迁户顾虑;明确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政府和群众的责任义务,切实履行搬迁安置与拆除复垦“双签协议”,同步推进搬迁安置与拆除复垦;强化后续服务,通过统一采购、社会捐助和集中装修,降低搬迁成本;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杜绝“住新不腾旧、新旧两头占”现象,推动拿到钥匙超过半年未搬迁的群众尽快入住;根据建设方式和土地使用权性质,积极稳妥开展安置住房不动产权登记,核发不动产权证书,依法保障搬迁群众合法权益。
  (二)坚持“两基”同步,提供均等服务。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配套是保障搬迁群众全面发展的基础。基础设施不配套、公共服务跟不上,搬迁群众就安不下心来。各县要对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明显缺项、存在短板的积极整改。要统筹考虑安置区规模、人口结构和未来发展,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与城镇同一标准、一体规划、同步建设,达到通路、通电、通水、通电视、通网络,有活动广场、购物点、卫生室、文化站、垃圾收运点、污水处理设施“五通六有”建设标准,确保搬迁群众和城镇原住居民享有同等的基础设施和均等化、全链条的公共服务,帮助搬迁群众尽快融入新环境、适应新生活。
  (三)强化就业帮扶,促进可持续发展。稳定就业是搬迁群众生计保障的根本。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后续配套服务,积极承接东部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特别是带动就业效果明显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做大做强扶贫车间。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扶贫车间带贫成效要与政策支持相挂钩,优先安排搬迁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至少一半以上的就业岗位要用于安排贫困劳动力。要拓展龙头企业就业吸纳能力,鼓励龙头企业精准对接、因户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搬迁贫困家庭实施就业帮扶。对吸纳搬迁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扶贫车间和龙头企业,可在减税降费上给予优惠,通过扶贫周转金贷款、提供免费岗前培训、厂房租赁减免、土地出让地价优惠等方式给予重点扶持。要不断强化就业培训和劳务输出,提高搬迁群众劳动技能,促进搬迁群众自力更生,靠勤劳的双手让腰包鼓起来、日子好起来。
  (四)加强组织建设,统筹社区治理。社区治理是搬迁群众安居乐业的保障。要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主线,强化政治功能,健全组织体系,让党旗在每个安置点高高飘扬,让党心和民心贴得更近。要聚焦机构设置科学化、社区管理网格化、居民自治规范化、治安防控立体化建设,推动实现党领导下的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配齐配强安置区管理和服务机构,设立户籍管理、就业、就学、就医、社保和法律咨询等公共服务窗口,及时帮助协调户口迁移、子女入学、养老低保等,让搬迁群众平稳过渡,提高搬迁群众对新家园、新环境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五)狠抓文明创建,推进协同发展。文化建设是搬迁群众后续发展的内在动力。要把精神扶持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全面提升搬迁群众的综合素质。通过设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夜校、讲习所等,强化“志、智”双扶,激发搬迁群众就业创业、安稳致富的内生动力;强化安置区学校的教育管理以及移民的教育培训管理,全面提升安置区人口素质;要重点聚焦感恩教育、文明创建、公共文化、民族传承“四进社区”,提振搬迁群众精气神,激发脱贫主体内生动力,既增加群众社区归属感和认同感,又留下“乡愁”,焕发文明新气象;进一步完善驻村帮扶、干部帮扶等机制,继续发挥帮助指导、协调服务等作用,既为巩固脱贫成果提供稳定保障,也为乡村振兴提供有效支撑。
 
(作者系市扶贫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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