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 洁
近年来,市法学会紧密联系晋城实际,全力服务发展大局,深入开展法学研究、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全面加强法学会建设,繁荣法学研究事业,努力开创全市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研究工作新局面,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晋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理论学习,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引领作用
坚持用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统一法学界、法律界的思想和行动,组织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引导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正确有效地贯彻执行,充分发挥法学法律工作者在推进法治晋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同时,自觉地把市法学会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与全市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大局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了法学、法律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注重联系法学工作实际,加强对法学界、法律界的正确引导,鼓励法学、法律工作者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倡导法学理论创新,多出法学研究成果,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参与省法学会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广泛组织论文征集工作,选送多篇优秀论文参加了“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中部崛起法治论坛”和“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活动。
二、创新法律宣传,在提升法律服务上下功夫
开展法治宣讲。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努力实现普法宣传全覆盖。借助“双百”活动,市法学会组织常务理事、理事深入各县(市、区)以“一法一例三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以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体系、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体系)为主题进行宣讲,解答基层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困惑和问题,为基层法学法律工作者充电打气,补充正能量。市法学会还与综治办、团市委、检察院、教育局联合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以召开座谈会、报告会、法治宣讲、赠送书籍等多种方式进行普法宣传,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市法学会被授予“2011—2015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
加强集中培训。2015年—2017年,市综治办、市法学会连续两年在市委党校举办了全市综治干部及法学法律工作者培训班。培训班既注重理论学习,也注重实践培养,培训班邀请了省法学会领导以及基层政法各部门从事实务工作的专家进行了丰富多彩的授课,三年培训学员500多人。通过学习,鼓励法学法律工作者进行法学理论创新,多出法学研究成果,自觉地把市法学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与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参与综治宣传。市法学会积极参与每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与政法等各部门联合开展现场解答法律问题,发放法律手册,散发法律知识传单等活动,积极宣传与市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集中宣传和深入基层提供法律服务等多种形式,向群众赠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手册,解答了群众关心的法律方面的疑难问题,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开展法学研究,在成果应用转化上求实效
开展课题调研。市法学会每年都针对社会热点、群众关心的问题组织开展重点课题征集活动,并在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进行审议。会后由会长、副会长进行领题调研。调研组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注重总结基层的好做法、好经验,同时也注意发现掌握新情况、新问题,并写出详细的调研报告报省法学会和相关部门决策参考。如:总结探索陵川县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检校共建”的经验和做法,积极开展法治讲座进校园活动,最大限度地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开展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推广高平市打造“半小时法律服务圈”经验,强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力求有所突破;开展县级法学会建设调研,对县级法学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给予帮助和指导。
积极搭建平台。搭建法学法律工作者充分交流的平台,通过论坛、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为法学法律工作者提供表达观点、陈述见解、发表意见、建言献策的机会和平台。先后组织召开“推进法学研究、服务经济发展”专题研讨会、信访稳定案件点评法学研讨会、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建设研讨会、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暨送法进校园座谈会、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座谈会等会议。通过对典型案件(事件)的分析研究,解决了一些涉诉案件法学理论滞后的问题。从法学、法律的角度,为当前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上的理论支撑。从法治层面探索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新机制,为全市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言献策,从而把法学会工作与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融为一体,推动我市法学研究事业的繁荣发展。
参与立法咨询。与立法部门建立沟通协商和反馈机制,努力做好人大的参谋助手,结合工作实际,经过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进行调研、论证,提出对地方立法条例的八条修改建议和对公共交通条例的六条修改建议,得到市人大法工委的充分肯定。
四、坚持服务为先,在法学会和法学研究工作上有突破
加强会员管理。市法学会对多重身份会员的档案进行归并,重新统计和建立名册,并逐步实现会员的电子档案化管理。按照“积极发展、坚持标准、改善结构、合理布局”的原则,不仅重视发展法学、法律领域的高水平人才,同时也重视发展实务部门中从事法律工作或致力于法学研究的优秀人才,既积极发展,又不单纯追求数量,保证了会员队伍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完善会员信息档案,建立健全联络员组织体系,拓展与会员之间交流的平台,使法学会真正成为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
发挥兼职作用。一方面通过兼职副会长争取相关部门关注、支持,调动其参与法学会工作的积极性,聚合多方资源,发挥职能优势;另一方面通过兼职副会长把理论研究机构和法律实务部门密切结合起来,促进形成法学理论来源于法治实践,又应用于法治实践的良好局面。
推进组织建设。继续推进县级法学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对县级法学会工作的量化考核机制,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实现了全市县级法学会的全覆盖。
新时代、新征程,新要求、新作为。市法学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充分发挥法学会作为“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重要组成部分”的职能作用,为深入推进“一争三快两率先”战略部署,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在平安晋城和法治晋城建设中再创新业绩、再铸新辉煌。
(作者系市法学会副会长、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