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治琛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意义,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贯彻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论述,必须自觉增强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必须坚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信,必须坚持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一、坚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信,必须做到坚持自觉
要做到坚持自觉,就必须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个根基深厚的好制度。历史的看待和总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意义,就能产生强烈的制度自信。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创办的农民运动讲习所,就具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萌芽的属性,提出的实行工农兵代表会议制度的主张,就打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1931年11月7日,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在瑞金召开了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苏维埃地方政府暂行组织条例》,初步勾画出一个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蓝图,权力机关是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工农兵代表大会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以国家形式实现的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机关。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具备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形成过程的重要里程碑。
抗日战争时期,我们党在挽救民族危亡的同时,开始探索新中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提出了民主集中制等一系列重要理论观点。1945年4月,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强调:“新民主的政权组织,应该采取民主集中制,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大政方针,选举政府。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就是说,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只有这个制度,才既能表现广泛的民主,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高度的权力;又能集中处理国事,使各级政府能集中地处理被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所委托的一切事务,并保障人民的一切必要的民主活动”。这些重要论述,对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了重要的理论准备。此后在解放战争期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中国共产党组织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推进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并重视指导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召开,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1954年9月15日至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总的来看,毛泽东领导我们党和人民建立人民大会制度,为当代中国的一切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借鉴世界社会主义成败得失,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人民大会制度得到了新的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主法治建设,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制度提出了一系列新论断,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了新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六十年的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并明确要求,“在新的奋斗历程上,必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继续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牢牢把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指导和实践遵循。
二、坚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信,必须做到实践自觉
要做到实践自觉,就必须深刻认识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萌芽状态发展到现在,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这一制度根植于中国大地,厚植于人民心中,事关于民族命运,是一个从实践中来、又到实践中去的划时代的政治制度。这一让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政治制度在我们党每一个重要的历史时期都发挥了根本性的作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所言,“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深刻总结近代以后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社会100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做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
这一必然选择,根本在于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使人民当家作主,成为我们党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在长期的中国革命和建设时期,从毛泽东等同志在广州创办农民运动讲习所,催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萌芽,到提出实行工农兵代表会议制度主张,奠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础,再到确定民主集中制原则,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提供重要理论指导,每一个阶段都极大地突出了人民的主体地位,团结了全国各族人民,激发了劳苦民众进行革命的斗志和勇气。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倡议召开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这项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按照《共同纲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国家最高政权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而确立了基于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新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1954年召开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这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根本大法的形成,对人民大会制度作出了比较完备的,更为具体的规定,国家机关的各项工作正式进入民主和法制轨道,人民在真正意义上成为国家主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总体上取得重大进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深刻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任务,从此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推动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初心和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必须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权力,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不断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事实是真理的依据。我们党的历史反复证明,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切实践活动,根本就在于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这既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产生发展的实践证明,更是继往开来的根本遵循。
三、坚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信,必须做到发展自觉
要做到发展自觉,就必须深刻认识完善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支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实践发展永无止境,制度完善永无止境。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实现这一伟大梦想,绝不是轻而易举的,全党必须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人民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形势下,我们要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要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完善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使之成为我们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真正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坚决实践者、积极传播者。要强化“做实”这个关键,在法定职责履行、代表作用发挥、能力本领提升等方面下真功夫、下实功夫。要抓住“机制”这个要害,在优化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组织人员结构,完善人大组织制度、工作制度、议事程序等方面大胆探索,不断创新。要突出“监督”这个重点,在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能、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等方面狠抓落实,有所作为,积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担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这既是历史必然,更是时代要求,我们要坚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信,进一步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