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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沁水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建议


2018-05-10 03:56:00    来源:  

成书梅

  沁水县物产资源丰富,中药材品种多,分布广,发展中药材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山西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意见行动计划》中也要求2017年底完成《山西省关于建设全国中药材交易中心工作方案》。明确的政策导向和丰富的自然资源,给沁水县大力发展中药材产业,发展现代农业,实施乡村振兴,助力农民增收带来了良好的机遇。

  一、沁水县中药材产业发展现状

  自然资源丰富、中药材品种多。沁水县地域环境优越,中药材品种多,分布广。据统计,沁水县共有750余种中药材,尤其在以历山为中心的区域,品种最为丰富。其他地域品种虽相对较少,但单品蕴藏量较高。在相关部门公布的86种药食同源目录中,沁水县拥有其中的50种;新增的15种中药材,沁水县拥有人参、山银花、芫荽、松花粉、粉葛、夏枯草6种;可用于保健食品的113种中药名单中,沁水县拥有43种。

  政府支持力度大,农民增收效果好。为加快推进中药材产业的发展,县政府分别于2011年和2013年出台并修订完善的《沁水县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扶持办法》规定:当年新植一年生中药材,每亩一次性给予苗木补助300元。多年生中药材,第一年补助300元,第二年起参照国家退耕还林补助办法,每年每亩170元;对发展中药材种苗种植的户、村、企业以及合作社,每亩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产业发展补助;对连片种植中药材面积达到100亩、300亩、5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村、企业及合作社,一次性分别奖励3万元、5万元、10万元。2011-2016年,县财政累计向连翘等中药材种植户发放补助资金3682.49万元,带动农民人均增收5000元。

  种植初具规模,经营主体多样。从2013年开始,沁水县中药材才初步进行规范性规模种植。到目前为止家种药材17种,(以杜仲、连翘、黄芩、紫苏、金银花、柴胡、丹参、板蓝根、菊花为主)累计总面积达到11000亩,其中,2013年家种药材总面积为1370亩、2014年3300亩、2015年2280亩、2016年2120亩、2017年1930亩。荒山栽植连翘达11.6万亩以上,县林业局组织栽植达10万亩,农业综合开发局组织实施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生态治理项目栽植连翘面积1.6万亩,其中,2013年在樊村河乡栽植连翘面积2300亩、2014年在苏庄乡栽植1700亩、2015年在十里乡栽植5700亩、2016年在龙港镇栽植6300亩。靠山吃山,发展中药材种植已成为沁水县部分乡镇农民扩大收入的重要渠道。在农户自由种植的基础上,出现了一批中药材的种植加工专业合作社,一家药材加工企业(山西恒泰制药有限公司)。近期,正在筹建沁水县沁和大来制药有限公司。

  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发展现代农业、实现乡村振兴的要求,距离县委建设绿色沁水、活力沁水、幸福沁水的目标,距离广大干部群众的期盼,还有不小的差距。突出表现在:

  种类少。全县750余种中药材,当前开发利用的只有18种,仅占不到3%。

  层次低。中药材产业链条短、技术含量低、初级产品多。有名气无实体,有药材无品牌,有资源无市场,有规模无基地,有种植无园区。

  缺龙头。全县的制药企业只有一家端氏镇的山西恒泰制药有限公司。中药材初加工企业只有金太阳、天池和榕顺等三家合作社目前具备了中药材收购、仓储、烘烤、切片等初加工能力。以沁水县产量最大的连翘为例,11.6万亩以上的连翘,90%以上被外地药商、药贩收购。

  后劲弱。沁水县中药材产业发展尚缺乏整体的规划和政策保障体系,支撑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大项目、好项目不多。

  二、加快沁水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建议

  一是以多元化途径促发展。顶层设计推进,抓紧编制出台《沁水县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提升摆位推进,把中药材产业发展列为全县重点推进农业产业之一;完善政策推进,修订完善制度、全面保障发展,整合财政资金、集中支持发展,明确激励导向、重点引领发展,强化考核督促、确保落实发展。

  二是以区域化布局扩规模。优化中药材产业布局,实施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以项目为抓手,在沁水县集中布局、集群发展一批各具特色、适度规模的中药材种植区块;以示范为引导,在有条件的乡镇建设一批高标准的中药材示范园区,引领带动发展。

  三是以精品化导向树品牌。重点培育一批本地优质高产品种,建设良种选育和繁育基地;在中药材产品的精细化、高端化上做文章,打造一批道地药材;抓住宝贵的野生中药材资源,抓好濒危、珍稀的中药材,在严格保护的基础上科学有序地开发利用,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发展优势;强化品牌意识,依托优势产品、优势企业打造地域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行业品牌。

  四是以工业化加工提效益。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尽快弥补产业发展“空白”;突出比较优势,着力开发有规模上档次、有产量有质量的中药材成品;把龙头企业与实施“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结合起来,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切实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五是以社会化服务强保障。大力发展专业农民合作社,让更多的小农户参与到中药材产业发展中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中药材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全产业链服务,提高中药材产业发展的现代化水平。

 (作者系沁水县政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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