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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晋城古堡文化的调查报告


2019-06-19 09:33:00    来源:《晋城工作》  

卢 路
  古堡文化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古堡遗存是区域文化根脉的重要印记,太行古堡是太行古建筑的重要标志。晋城古堡作为太行古代建筑的重要标识,近年来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研究或欣赏者日益增多。同时人们也越来越关注古城堡的历史命运,带着这个问题,我们对晋城古堡文化作了一些调查研究。
  一、晋城古堡文化保护的现状与成就
  很久以来,晋城就被称为古建筑博物馆,从现有存量看,晋城有69个中国传统古村落,66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各种类型的古代建筑2500余处约15万间,现有文物存量6700余处,其中66个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在这些古建筑遗址中最具特色最具影响力的是117座古代城堡,犹如一座华夏文明的主题公园,分布在南太行山,构成了极具影响力的古堡群。
  行走在晋城,特别是沁河流域,郭峪古堡、砥洎城、皇城相府、天官王府、湘峪古堡、窦庄古堡、柳氏民居,这些古堡式民居集中于晋城。这种古建筑奇观的形成,既有历史原因,也有地理区位的原因。地处中原和北方咽喉要地的晋城,位于南太行,东为华北平原,向南过黄河为中原,自古以来就有"得太行者得中原,得中原者得天下"的说法。因此,晋城古堡的形成多与战乱纷争的历史环境有关。从春秋战国时期的三家分晋、长平之战秦赵对垒、白起屯兵,堡寨林立,到宋金时期的八字军抗金兵寨,再到明清时期的古堡,体量、形制发展日益壮观宏阔,遂有"一家居一城,一城如一国"之势。晋城古堡群历经数百年雕琢,斑驳沧桑,通体苍黄,坐落于山野之中,与太行山自然风光浑然一体,犹如天成。人文与自然景观和谐相生,散发着浓郁的乡野气息,或古朴,或华丽,或凝重,灵秀而大气,沉稳而雄健,与福建土楼群、广东开平碉楼群一样,皆为地域文明在历史长河中绽放的古建筑奇葩瑰宝,令人赞叹。
  太行古堡特有的规模建制和使用功能体现了晋城特有的历史文化和人文精神,太行古堡中蕴含的晋城人踏实苦干、铮铮铁骨的精神在当代晋城发展中仍然具有极其重要的社会实践意义。
  “人说山西好风光,风光最美南太行。”晋城古堡是中华文明在太行山深处不经意间书写的美丽符号。
  晋城古堡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在世人心目中,其价值已经上升到可以申遗的高度。2018年8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晋城市太行古堡群保护条例》,无疑是晋城古堡文化保护工作的巨大成就和历史性进步,为古堡文化保护奠定了法制基础,特别是为解决现实中因规划引领不力、经费投入不足、保护措施不完善以及内部管理混乱等问题提供了法治遵循,通过立法保护,太行古堡群这一地方历史瑰宝必将更好地惠及民众,惠及子孙后代。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古堡研究队伍较为分散,没有形成较为完善系统的研究队伍。在晋城古堡研究领域已经有多名知名学者,且著述颇丰,见解独到,有一定影响力。我市的学者们为古堡研究所付出的心血是钦佩的,所取得的成就令人赞赏。但是,总体而言,研究队员还是存在各自为战的现象,没有形成团队,展现合力。
  (二)民间研究与官方推动结合程度不高。民间研究者大多凭兴趣而为,许多人默默无闻,埋头苦干,政府推动古堡文化保护较多地侧重于规划设计,而对民间学者们的付出缺乏切实的帮助和支持。
  (三)古堡保护条例的宣传力度不够。虽然《晋城市古堡保护条例》已经出台,但是对条例的解读和宣传工作还没有及时跟进,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特别是因为古堡多地处乡野地区,基层边远山区群众对古堡保护条例鲜有所闻,损害古堡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因此,依法保护古堡仍是一个值得重视的社会问题。
  (四)古堡保护的资金投入不足。其来源主要依靠政府投入或政府推动下的资金投入,民间资本融入古堡保护领域比例较少。一些古堡保护已带有抢救性质,亟需资金支持,仅靠政府投入是不够的,远远满足不了古堡遗存修缮和古堡文化产业化运作的需要。
  三、晋城古堡文化保护的建议和对策
  (一)创新古堡保护理念。对古堡应不用或慎用“开发”一词,从某种意义上说,对古建筑和文物而言,“开发”就意味着破坏。从尊重历史和古建遗存的角度来说,应该用“涵养”一词来理解和保护古堡更为贴切。
  (二)建设一支更具深度、更有力度的古堡研究和管理队伍。特别是应当开展古堡文化的比较研究,从区域文化的角度研究晋城古堡,如晋城古堡与福建土楼、广东碉楼做进一步的比较研究,将晋城古堡与欧洲古堡做比较研究,特别是借鉴“古堡之国”徳国的经验。以更加宽广的视野审视研究晋城古堡,探究其世界意义,在“一带一路”欧亚大陆文明进程中的重要地位,使晋城古堡研究更具有世界意义和现实意义。要做到这一点,需要组织古堡研究和管理人员走出晋城,到福建广东等省区参观考察,走出国门,到徳国、奥地利、捷克等具有丰富的古堡文化保护经验的国家参观考察学习。拓展视野的同时,也就加深了对古堡文化的认识。
  (三)成立晋城市古堡保护协会。由市委市政府牵头组织,成立市古堡保护协会,主要职能是研究晋城古堡,依法涵养和保护古堡。
  (四)鼓励民间资本融入古堡古建筑保护领域,在文物保护与旅游事业协调发展中实现共赢。
  (作者系市委党校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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