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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长效机制 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深度融合


2020-03-20 05:21:00    来源:《晋城工作》  

◎ 张全胜

 

  2020年是我国“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是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战略衔接点。贫困地区既要完成决战脱贫攻坚和决胜全面小康的历史任务、重大使命,又要积极探索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的深度融合、无缝衔接,实现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带动脱贫攻坚的巩固提升,以脱贫攻坚的实际成效助力乡村振兴的有力推进,真正让广大群众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协同推进的伟大实践中,持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深度融合,仍需持续关注“两不愁三保障”问题

  2019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视察时强调:“脱贫攻坚已经进入决胜的关键阶段,各地区各部门要再加把劲,着力解决好‘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解决好“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是脱贫攻坚的底线任务,是防止小概率事件颠覆全局的重中之重。

  “两不愁”方面:不愁穿容易达到,但不愁吃不能完全放心。一些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虽然有国家政策,给了钱、给了米面油,但有些低保、五保贫困户是老弱病残,甚至是智障户,给了钱也不会花,给了粮食也不会做,这些人如何保障,有的要集中起来住敬老院,有的需要医养结合,有的要靠亲属托养,真正做到每个人都不愁吃不愁穿。

  “三保障”方面:一是医疗保障。“双签约”要解决的是让群众能够就近看病,定期检查,就近用药,目的是让因病致贫的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双签约”能否真正落地是核心。要由过去的求人看病变成医生来家看病,由外出买药变成送药上门,真正把签约服务做到送医送药,上门服务。二是教育保障。要重点关注肢残儿童,正常儿童可以做到100%,但智障、肢残儿童是否也都能享受到教育扶贫的各种政策,特别是一些地方撤村并校力度过大,造成的就学困难问题要关注。三是住房保障。需要关注老人和孩子们是一个户,鉴定的时候是和孩子们在一起住,房子挺好,质量没问题。但实际上平时老人就在老宅住着,老宅可能就是危房。需要认真排查,一旦出了问题,就是小概率事件。四是饮水安全。既不能不切合实际拔高标准,也不能漠视群众利益降低要求。关键是要让群众能够吃上安全放心的水。

  二、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深度融合,产业升级是实现两者有机衔接的必然要求

  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小康收官、乡村全面振兴,关键靠产业发展。一是巩固脱贫攻坚产业基础。继续加大产业扶贫政策力度,在原有产业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巩固产业基础,增强产业效益,完善利益联结。二是制定县级、乡级以及村级的产业振兴规划。将乡村振兴战略的思想和原则融入具体的产业发展中,在产业选择、资金筹措、技术服务、农民培训、组织形式、利益联结机制等方面,打造乡村产业振兴的升级版。三是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原有扶贫产业基础上,鼓励多元产业发展,加快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围绕农民抓融合,围绕融合抓农业,切实提高农业增加值和农民收入。四是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培育包括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产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升小农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五是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集体经济持续增收。持续开展巩固壮大村集体经济“加零”行动,将村集体增收与村干部考核评优结合、与工资报酬挂钩,运用“三资”优势撬动、产业项目带动、集体创业推动、政策扶持联动“四轮驱动”,壮大集体经济成果,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三、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处理好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的关系

  脱贫攻坚、全面小康、乡村振兴,主体在农民。要正确处理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的关系,正确处理外部帮扶和自身努力的关系,更加注重培养贫困群众依靠自力更生脱贫致富,更加注重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实现振兴。

  一要注重扶贫扶志相结合。关键是强化感恩意识。通过驻村帮扶干部深入贫困户讲政策、讲收入、讲变化,从思想上拔穷根,营造脱贫光荣、致富光荣的氛围,杜绝“等靠要”思想,培养其感恩意识,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变“要我振兴”为“我要振兴”。

  二要注重扶贫扶智相结合。关键是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要发挥“孝善”基金、爱心超市、十星级文明户等引导作用,开展送政策、送技术、送项目、送服务、送文化、送温暖活动,把政府主导变成群众意愿,把外部帮扶变成内生动力,把集中作战变成常态推进。

  三要注重扶贫扶技相结合。关键是组织起来闯市场。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对农村劳动力建档立卡,实施“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加强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打造富有本地特色的劳务品牌,有组织地进行劳务输出,不断提高农民群众自我脱贫、自我发展、自我致富的综合能力。

  四、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深度融合,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搬得出、稳得住、能就业

  易地扶贫搬迁是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也是“挪穷窝”“斩穷根”的关键之策。如何帮助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就业,这是当前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必须解决的难题,也是乡村振兴“人的振兴”应有之义。

  搬得出。坚持自愿安置与政策性安置、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梯次安置与重点安置相结合,将搬迁后的农房收归集体,实行转让、入股、合作和抵押融资,或者将搬迁后的土地进行复垦,作为增减挂钩和占补平衡进行交易,增强贫困村核心资产的变现能力。

  稳得住。构建利益分享和资源分配机制,确保在原居住村各项权益不受损,在搬迁居住地各项公共服务全覆盖,将党建系统、法治体系、社会保障等融入到迁入地的社区建设管理中,引导搬迁群众与当地居民互嵌互融。

  能就业。引导搬迁群众尽快适应新的环境,依托政府劳务培训和劳务输出,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各类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引入力度,增加更多的就业岗位,优先安排扶贫搬迁人口就业,帮助搬迁群众稳定增收。

  五、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必须注重解决贫困村与非贫困村、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之间的“悬崖效应”

  脱贫攻坚战中,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群体,缺乏政策支持成为新问题。当前,脱贫攻坚已进入收官阶段,既如期实现整体脱贫,又预防扶贫工作出现后遗症,实现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必须解决好“悬崖效应”问题。

  重视临界贫困,延伸和动态管理帮扶对象范围。重视临界贫困,在现有建档立卡基础上,及时摸清临界贫困村和临界贫困人群贫困现状,着手对边缘贫困人群进行分类分级登记管理,逐步实现边缘贫困对象识别的延伸和动态管理。

  完善扶贫手段,重视政策覆盖和风险干预前置。对边缘贫困人群,通过建立防贫保险,按需施救,一事一议,及时解决边缘贫困的问题。对非贫困村,要重视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各项社会政策的覆盖面。增强“前置型”社会政策对贫困风险的干预,以减少以贫困户身份作为救助和保障门槛的“滞后型”资源分配所产生的“悬崖效应”。

  强化统筹兼顾,实现扶贫资源投入的综合平衡。在扶贫投入上,不仅要整合扶贫资源,实现“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合力,也要做好动态监测,及时跟进贫困户获得的帮扶资源,避免对贫困户超额供给、多部门累加,做到“统一水表计量,适时关闸蓄水”,体现村与村之间、户与户之间的平衡,既保证脱贫攻坚的公平性,也使扶贫资源使用效益最大化。

  六、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深度融合,要将驻村干部队伍管理机制转化为常态化帮扶机制

  驻村帮扶工作队是扶贫的神经末梢,在贫困的基层治理中作用突出。当前,要继续吸取驻村工作队的宝贵经验和工作方法,将选派干部组建驻村工作队的这种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方式制度化、常态化。一是探索建立乡村服务站,有针对性地为农业农村农民的发展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二是组建乡村振兴工作队,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队与村两委“互补”的治理模式。三是建立乡村振兴长效帮扶机制,保证驻村工作队更好地发挥作用,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

  七、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深度融合,拓宽贫困地区的融资渠道

  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最关键的是钱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当前,钱的问题可以从四个渠道解决。

  一是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积极争取各级每年的财政资金,本着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整合涉农资金,设立乡村振兴“资金池”,统筹用于乡村振兴和精准脱贫攻坚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从最薄弱环节、最突出问题切入,瞄准最有牵引性、带动性的山头攻坚,真正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撬动作用。

  二是盘活“四块地”变现。就是把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承包地、林地变现。农村宅基地。农民可将多余的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或者在本村内部转让,或者将宅基地使用权直接入股到相关产业中定期进行分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通过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兴办相关产业,从中获得收益。农村承包地。可以流转给规模经营大户获得收益,可以入股产业获得经营收益,可以将承包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农村林地。可以通过转包、租赁、转让、入股、合作等形式流转林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可以将林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三是发展内置金融。不发达农村农民的农地、山林等,不仅过于零碎、价值偏低、且短周期内升值预期几乎为零,故难以成为“外置金融”机构的有效抵押品,有效经营难和变现难。在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下,配套建立村社合作金融是农民主导的金融,通过组建农村金融合作社,实现农民土地等产权金融资产化,促进农民家庭经济、合作经济和新集体经济发展。

  四是吸引社会资本。借鉴并创新脱贫攻坚的资金筹措方式,出台各类优惠政策,把工商社会资本引进来,支持工商社会资本参与农业产业和功能农业、林业产业、农村优秀文化、农村旅游业、康养产业等方面的发展,与农村、农户形成互惠共赢的产业共同体。

  八、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将临时性、超常规性的扶贫措施调整为常规性、制度化的工作举措

  要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深度融合,就需要借鉴脱贫攻坚构建的责任体系,建立一套科学的乡村振兴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在领导机制上,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明确党政一把手是乡村振兴的第一责任人,要求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乡村振兴,县委书记要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在工作机制上,沿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在考核机制上,为确保乡村振兴责任落实到位,政策落地生根,建立县、乡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绩效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选拔的重要标准。

  

(作者系中共陵川县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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