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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阳城县煤层气产业发展的调研报告


2019-06-19 09:32:00    来源:《晋城工作》  

  田龙社
  根据阳城县政协工作部署,我们通过深入相关部门企业了解座谈、外出考察等方式,就“阳城县煤层气产业发展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阳城县煤层气产业发展现状
  阳城县地处沁水煤田煤层气富集区,已探明的煤层气资源储量约440亿m3,具有埋深浅、可采性好、甲烷纯度高等特点。资源主要分布在町店、芹池、北留、润城、寺头、西河、演礼、固隆等乡镇境内。从2007年起阳城县就开始开采煤层气并逐步在民用和工业领域推广使用。
  (一)阳城县采气情况
  阳城县范围内煤层气开采企业共有6家,日产气能力约95万m3。分别为美中能源有限公司(简称美中)日采气45万m3、山西兰花煤层气有限公司(简称兰花)日采气23万m3、惠阳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惠阳)日采气19万m3、山西蓝焰煤层气有限公司(简称蓝焰)日采气5万m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煤层气勘探开发公司(简称中石油)日采气3万m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城侯甲煤业有限公司(简称侯甲,未采气)。2017年全县煤层气开采总量约3.1亿m3,平均售气价约1.35元/m3左右。实际留在本地的年用量约1.6亿m3,占全县年采气量的51.6%;年外流量约1.5亿m3,占全县年采气量的48.4%。
  (二)阳城县非工业用气情况
  1.城乡居民用气:阳城县从2007年在全县居民中推广使用煤层气,初始用车载气的方式供应县城居民用气,2013年底开始使用管输供气。目前,阳城县已形成森众燃气、晋能能源、中泰燃气、清源燃气、山西汇众信诺刘善供气站、坤焰高煤层气服务公司6家管道供气企业,共建有中低压管网1500多公里,服务范围覆盖凤城、西河、演礼、固隆、町店、北留、润城、芹池、寺头、白桑、河北等11个乡镇190个行政村,居民用户达9.1万余户,占全县总户数的53.5%。日均用气量约8.8万m3,高峰用气量约40万m3左右。
  2.商业及公福用气:阳城县商业及公福用户约419户,主要包括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年用气量约600万m3,占全县年用气量的2.79%。商用价格为2.7元/m3,公福价格为1.9元/m3。
  3.加气母站:阳城县目前有2个CNG加气母站,分别为山西兰花煤层气有限公司南上压缩加气母站,设计日处理能力8万m3;国新中昊盛町店大宁压缩加气母站,设计日供气能力5万m3。
  4.LNG(液化气)/CNG(压缩气)合建加气站:阳城县共有2个合建加气站,分别为国新中昊盛町店大宁合建站、国新下孔合建站。LNG日供气能力6万m3,CNG日供气能力3万m3,日可供汽车400辆(次)以上使用。LNG实际日销售量约2万m3。
  5.CNG(压缩气)汽车加气站:阳城县共有3个CNG汽车加气站,分别是下芹天友新能源、北留隆泰新能源、下川晋昌绿色能源。CNG加气站日供气能力6.4万m3,日可供汽车4600辆(次)使用。目前CNG实际日销售量约2.3万m3。
  6.LNG液化设施:阳城县有舜天达LNG液化项目1座,设计能力30万m3/日,年售气量约1.08亿m3,约占全县年采气量的34.8%。
  (三)阳城县工业用气情况
  阳城县工业用气总户数35户(不包括在建用户),涉及建瓷、琉璃、砖瓦建材、新型化工、机械制造、食品加工、缫丝纺织、瓦斯发电等不同工业领域。分别由山西能源、国新中昊盛等7家供气企业供气。为了统计年用气量,我们按2017年5月—2018年4月进行统计。2017年5月—2018年4月工业用气总量约1.7亿m3(包括山西能源气源),占全县年总用气量的81.8%。其中,陶瓷行业是阳城县的用气大户,年用气量约1.2亿m3,占全年工业用气总量的70%以上。工业的主要用气量都集中在建瓷行业,因此,这次我们调研的课题主要是针对建瓷产业用气。
  目前,建瓷工业园区内用气企业有15户,日用气量均超过1万m3,年用气总量约1.08亿m3。园区企业用气主要依靠山西能源和国新公司提供,其中:山西能源供8户,年供气量约0.53亿m3(非本地气源),气价为1.6元/m3,日供气设计能力25万m3;国新供7户,年供气量约0.55亿m3,气价为1.85元/m3,日供气设计能力150万m3。
  二、存在的问题
  阳城县有丰富的煤炭资源,长期以来阳城的工业发展主要依靠煤炭能源优势,建瓷企业全部用是煤制气。2016年以来,由于受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各地都在推行“煤改气”,阳城县处在“2+26”城市区域范围,工业企业也逐步推开“煤改气”。建瓷企业自用气运行以来,出现了上游供应紧张、中游价格不稳、下游企业用气成本上升等一系列矛盾和问题:
  (一)气源整合难度大,多气源格局没有形成。一是气源外流,“气源地”无法优先用气。目前本地五家采气企业中(侯甲因未采气除外),蓝焰、中石油两家开采和销售由于不受地方制约,抽采的气直输沁水,虽与国新签订了框架协议,但管网没有贯通,气源直接外流。舜天达每天按合同买走美中约30万立方气,且基本上都销往县外。据统计,2017年全县煤层气总开采量约3.1亿m3,实际年用量约2.1亿m3(包括山西能源气源调入),年外流量约1.5亿m3。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阳城县的采用气量可基本实现供需平衡,但由于历史形成的采供气企业已签订的购销合同需履约,形成燃气外流近1/2,导致本地企业用气缺口;二是供气结构单一。阳城县建瓷企业主要依靠是本地气源和沁水部分气源,已接通的沁水国新管道和通豫管道,由于用气成本较高,企业不愿接受,实际利用量很小。国家“西气东输”管网虽然途经阳城县,但目前没有接通,多气源稳定供给缺乏保障。
  (二)煤层气空白资源依然存在,部分企业“占而不采”。阳城县目前尚有部分煤层气资源区块未设置矿业权,如晋煤龙湾新矿、大宁2号等部分资源,虽积极争取,但仍未拿到这些区块的矿业权。中石油、中联两家企业垄断了阳城县的主要煤层气资源,但中联在阳城并未直接钻井施工,只是与美中合作开采了部分资源。中石油在町店崦山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气井,由于受环保政策制约,现已全部退出。兰花因无采气权与中石油合作,受制于中石油,产量不稳定。侯甲的采气权属于中石油,侯甲与中石油、蓝焰合作,目前建设停滞未采气。
  (三)煤层气储气设施缺乏,供需矛盾突出。阳城县供气设施建设发展缓慢,应急调峰能力不足,缺少国家规定至少保障本行政区域内3天用气量的储气设施,满足不了现有工业企业用气最大需求。在调研中发现,园区(一期)和(二期)满负荷生产日用气量约160多万m3,加上喷雾干燥塔日需用气量(约生产线用气总量1/3),建瓷园区日用气量预计将达到约160—200万m3。主要供气企业山西能源实际等压输气能力约20万m3/日(折纯后),国新实际等压输气能力为25万m3/日,不能满足园区企业的用气需求。从环保和长远的角度看,工业企业用户会逐渐增加,用气需求也会随之加大,现有的管输能力不足以应对未来的工业需求。
  (四)价格机制不健全,气价频繁上涨。由于缺乏价格机制的约束,供气企业在推广煤层气使用之初,与各建瓷企业签订的供气价格都比较优惠。在建瓷企业完成设施改造,用气量逐渐加大后,供气企业开始频频调高气价。2016年初,山西能源与建瓷企业签订的协议气价折纯后为1元/m3;同年10月上涨至1.09元/m3;2017年初,随着环保政策压力加大,政府要求所有企业必须使用煤层气,并经验收合格才能复产。在此期间,价格又一次上涨至1.28元/m3;同年11月再次涨至1.55元/m3。2018年初价格第四次上涨至目前的1.6元/m3;国新2017年5月接入价格为1.55元/m3,同年10月涨至1.9元/m3,2018年1月—3月涨至1.95元/m3。工业气价在冬季用气高峰期频繁上涨,采、供、用三方由于站的角度不同、成本不同,在气价上各有“苦衷”、各执“一词”,难以达成共识。一个园区两种价格,气价差异影响企业公平竞争,长期下去势必影响建瓷企业的健康稳步发展。
  (五)供气环节存在无序经营,没有形成全县供气“一张网”。部分乡镇燃气企业工程未审批、未报建、未验收、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直接投入运营,且规模不一、气源不一、价格不一,缺乏统筹监管,致使阳城县供气市场无序竞争、价格不稳,管网安全隐患较大。
  (六)供用双方因履约矛盾,致使与上游无法签订稳定的气源。阳城县供、用双方按需求都签订有供需合同,但客观上受环保、市场、冬季压非保民等因素影响,造成企业错峰或停产,用气不稳定,出现短时间间断性退气,加之供气企业储气调峰设施不完备,计划外调气成本高,用气时需提前调气,导致供气企业与上游采气企业,在协调供气量上产生时间差、合同执行等矛盾,无法及时调整调度相应气源。
  (七)环保风暴的倒逼压力,促使建瓷产业成本直线上涨。“煤改气”之前,阳城县建瓷企业使用是煤制气。按现在550元/吨煤估算,制气价格(折算成煤层气价)在1.25元/m3左右,而使用煤层气的成本则需要1.6—1.95元/m3。相比之下,企业使用煤制气的成本约占生产总成本15%—25%,而使用煤层气成本约占生产总成本25%—45%。据调研统计,2016年18家建瓷企业年使用煤制气量,折算成煤层气约1.02亿m3。“煤改气”后,2017年15家建瓷企业年使用煤层气量约1.08亿m3,从年用气量来看差别不大,但实际每家企业的年用气成本增加约300—400万元左右。
  (八)管道安全监管出现“真空地带”,缺乏明确监管主体。目前,山西能源从“沁水—安阳园区门站”段,惠阳直供“三英—晋陶”段,“惠阳—清源门站”段,“亚美—町店配气门站”段等部分煤层气管道,由于属性不明确,无人监管,存在安全隐患。
  三、外地的做法及启示
  为了更全面掌握情况,我们组织调研组先后赴江西、福建、重庆等地就当地执行“煤改气”政策及价格机制方面的做法进行了实地考察。各地做法各不相同,但也各有特点,对阳城县加强煤层气管理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一)对供气企业划片管理,避免重复投资,做到责任到人。如:江西景德镇和重庆荣昌区都有政府许可的多个供气主体进行供气,由政府统一划定区域限制范围,一方面保证了各自区域供气无死角,另一方面企业之间不互相“打架”,区域内用户、企业都清楚知道该区域是哪家公司负责供气,明确了安全、质量、监管等责任。
  (二)气价实行政府指导价。让居民、企业用上公平价、明白价,避免了供气企业、用气企业及居民用户之间的互不信任,互打口水仗。比如:江西景德镇由市发改部门统一制定工业用气终端价格为2.99元/m3,实行全市同网同价,明码标价,公开透明。福建闽清县制定了工业用气终端价格为2.689元/m3,在此基础上,实行价格联动机制,下游用气价格与上游价格同步同幅调整,中游企业毛利润不变,价格亦公开透明。重庆荣昌区发改委每年夏季、冬季以红头文件公布两次用气指导价。福建晋江、南安市采用“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办法,制定中间输配价格为0.475元/m3 ,实行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中游管输价格不变。同时,都对用气大用户实行不同幅度的气价优惠政策。
  (三)政府实行用气补贴。在推进“煤改气”过程中,不搞强制“一刀切”,给予企业一定过渡时间缓冲。制定补贴政策,鼓励企业煤改气,减轻成本压力。如:福建闽清县政府出台了《鼓励工业企业使用天然气实施意见》,对所有企业用户给予0.1元/m3用气补贴。在此基础上,重点扶持建瓷企业,再给予全部完成煤改气的建瓷企业补贴0.25元/m3;晋江、南安对用气企业补贴0.05元/m3。
  四、对阳城县煤层气产业发展的建议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能源革命将会引发产业结构的重大调整。阳城县作为煤层气相对富集的区域,在新一轮的产业结构调整时已具备了较明显的能源优势,这一优势将影响和决定县域经济未来发展的体量、规模和走向。因此,认真谋划阳城县煤层气上中下游协调联动、均衡发展,促进采、供、用三方相互支撑、合作共赢,实现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具有重大意义。
  (一)提高站位,科学规划,深刻认识煤层气在阳城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战略地位。煤层气是国家新型清洁能源,随着能源革命的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清洁能源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日渐凸显。阳城县的煤层(天然)气具有独特优势,抓好这个产业,是促进转型发展、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质量、应对环保压力、改善空气质量、减少废物排放、保障民生需求、扩大招商引资的重要抓手,对实现气化阳城、绿色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二)充分挖掘阳城县潜在煤层气资源,促其早日利用。抓住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将煤炭采矿权范围内的地面煤层气开发项目备案下放至山西省管理”的契机,积极争取阳城县境内煤层气空白资源的矿业权,加大本土气源保障;促进兰花与中石油、美中与中联、侯甲与蓝焰、中石油的深度合作,着力解决在阳城县“占着资源而不采”的问题,通过合作稳定增加抽采量,争取把宝贵的煤层气资源充分利用,造福阳城。
  (三)加大气源整合力度,多渠道保障全县能源供给。首先要整合本地气源,做到“就地利用、余气外输”,促成阳城县供气企业与采气企业全贯通,签订价格适当优惠的长期供气合同,缓解用气缺口问题;在现有和沁水煤层气企业贯通的基础上,推动供气企业与沁水气源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签订战略合同,稳定气源供应;支持帮助供气企业加快与国家“西气东输”相关部门对接,争取早日贯通管网,为阳城县多气源供给保障奠定基础;同时,督促阳城县各采气企业主动承担相应社会责任,按抽采量一定比例供给足量的民用平价气。要用好用足“民用平价气指标”,让民用平价气“来之于民、供之于民”,适当优惠于民。
  (四)补齐储气调峰设施短板,加快“气化阳城”管网基础建设。支持供气企业以自建、合建、租赁、购买的方式,按国家标准要求,形成不低于保障全县三天用量的应急储气能力,用于应对季节性供气不均衡、各种突发性气源中断等调峰问题;加快推进“气化阳城”建设进度,科学制定煤层气管道敷设方案,管网布局“宜管则管、宜罐则罐”,避免重复投资造成浪费,力争3年内实现用气全覆盖,让每个用户都能用上充足的煤层气。
  (五)建立非居民用煤层气定价机制。考虑阳城县非居民用气实际情况,依照《山西省定价目录》《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遵循“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在合理监审核定输配成本的同时把管网建设成本一并纳入核定范围酌情核定,主导采、供、用三方及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协商制定指导价格,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切实维护煤层气市场正常秩序;通过创新购气方式,鼓励企业直购气,以租用管网方式转输。转输费由政府监审成本,合理制定,向社会公开;探索建立煤层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借鉴重庆荣昌区、福建晋江市不同定价机制的做法:一种是制定终端统一售气价,实行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每年夏季、冬季以红头文件公布两次非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及价格联动机制指导文件;另一种是采用“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办法,制定中间输配价格,实行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中游管输价格不变,实现非居民用气同气同价,价格公开透明。
  (六)引导督促企业提高合同履约意识。采供用三方企业应做好年度供需计划和冬季用气高峰期保障预案,在制定供需合同时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预见不确定因素风险,协商履约具体操作细节,达成共识,增强履约意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三方应树立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的共享经济理念,共筑友好的长期合作关系。
  (七)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跟踪问效。成立煤层气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制定煤层气产业发展规划,建立工作协调问责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把煤层气产业各个环节的监管、协调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各相关部门应统一思想,各司其职,增强服务企业意识,不搞“一刀切”,给予企业过渡缓冲时间,为企业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对不作为、慢作为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机制。
  (八)鼓励协调供气企业深度合作。根据县政府关于对阳城县煤层气管网建设及综合利用特许经营权的批复精神,对已存在的未授予特许经营权的山西能源等供气企业要以资源资产为纽带,促进企业之间股份合作、兼并重组,统一监管,形成供气市场良性发展,实现全县供气“一张网”。在未重组前,可采取临时过渡办法,平衡“一个园区两种气价”,即:给建瓷园区供气的企业,以年供气总量为标准,同比例承担相应社会责任供给平价气,同时按用气高低峰调配供给。
  (九)消除煤层气管网安全监管盲区隐患。厘清目前无人监管的山西能源“沁水—安阳园区门站”段、惠阳直供“三英—晋陶”段、“惠阳—清源门站”段、“亚美—町店配气门站”段等煤层气管道属性,明确管道监管部门,实现煤层气管网各监管环节全覆盖;建立健全煤层气管道保护长效机制,配备监管专业人员,加强日常安全监管措施,减少第三方对煤层气管道的危害。
  (十)增强企业自身建设,构建共同发展良好氛围。采供用三方企业自身要加强内部管理,降低自身成本,谋划壮大自身发展。采气企业应提升抽采新技术、新工艺,加大抽采量,保障气源充足;用气企业要转变观念,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合理安排错峰生产;供气企业要提高供气服务质量,发挥承上启下作用,向社会公开供气价格及管网建设价格,同时做好价格政策宣传,接受各方监督。对用气大户实行气价优惠政策,鼓励用户多用气。同时,采供用三方都要提升服务地方、和谐共享意识,在阳城县注册公司,依法纳税。
  (作者系阳城县政协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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