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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国有林场改革的调研报告


2018-09-14 04:39:45    来源:百日调研  

史小军

  一、深入调查了解国有林场基本情况及困难矛盾

  (一)国有林场改革前的现状。我市现有泽州县伊侯山林场、高平市董峰林场、阳城县国营林场、沁水县大尖山林场、陵川县第一山林场和西闸水林场6个县属国有林场,主要职责是负责国有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管理,共有编制281名,目前在职正式职工282名,挂靠林场的扑火专业队和临时工139人,共计421名。总经营面积87.7万亩,占全市林地面积10.9%;有林地面积86.5万亩,占全市有林地面积15.6%;活立木蓄积190万立方米,占全市活立木蓄积13.8%。据调查,泽州县伊侯山林场和阳城县国营林场为差补事业单位,其他4个林场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而陵川县第一山林场、西闸水林场及阳城县国营林场还分别担负着棋子山国家森林公园、山西南方红豆杉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山西崦山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职责。

  (二)国有林场面临的困难问题。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的新形势新情况,现行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机制与其肩负的生态公益职能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凸显。一是功能定位不清,收入保障无力。国有林场担负着培育、保护和管理国有森林资源的公益事业职能,但定性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过去林场通过采伐、销售木材及林产品还可以艰难维持,但随着国家对林业生态保护力度的加大,限伐禁伐令使林场经济陷入困境,无法维持正常运转。二是管理体制不顺,职责分工不明。国有林场在负责国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同时,还担负着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日常管理以及地方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但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为维持正常运转,林场成立了绿化公司、苗木公司等经营实体,导致事企不分、主副不分,直接影响主业发展。三是基础设施落后,后续发展乏力。国有林场大多位于偏远山区,长期以来基础设施建设被边缘化,现有基础设施十分落后,成为林场发展短板。信息不畅,交通不便,水电不足,工作条件差,直接影响林场队伍稳定、信息交流、技术合作及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后续产业发展。四是队伍结构不合理,技术人才缺乏。由于工作艰苦、待遇低、用人机制不活,国有林场队伍呈现严重老龄化现象,40岁以上的干部职工约占60%,大学、大专、中专学历仅占11.6%,全日制大学生占比不到3%,专业技术人才严重缺乏。五是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林场负担过重。 林场在长期发展经营过程中,存在拖欠职工工资、欠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银行金融债务等问题,给林场形成很大的经济压力。

  二、全面把握国有林场改革进展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凝聚共识合力。坚持将国有林场改革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2016年3月,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市长为副组长,13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机构全面纳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顺利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奠定了基础。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动员会、座谈会、推进会、协调会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全方位宣传政策,营造改革氛围,显示出了坚决推进改革的强大信心。市人大专门就国有林场改革进行工作调研和监督指导,各县(市)组织力量深入国有林场,调查基层情况,征求各方意见,多次召开座谈会专题研究,分析国有林场改革面临的问题,共商解决办法,构思改革框架,为推进全市国有林场改革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坚持目标导向,细化改革任务。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国有林场改革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精简整合机构。将国有林场确定为从事自然资源保护类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管理。合并陵川县两个林场,将国有林场核减为5个,并整合依托林场建立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按林场规模确定林场级别、人员编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事业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实现林场职工“五险一金”全覆盖,妥善安置林场“公残”人员、低保家庭。经营性单位从林场剥离出去,解决分流人员和长期临时工就业。明确“三增”目标,到2020年,全市国有林场经营面积达到150万亩以上,有林地面积达到135万亩以上,净增活立木蓄积60万立方米,并出台造林、抚育、管护等相关配套政策。

  (三)坚持分工协作,推动方案落地。年初,全市印发了《2017年晋城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要求。目前,陵川、沁水、阳城、高平已完成林场定性定编工作,泽州县待猕猴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复后与林场合并确定级别,5县(市)林场实行财政兜底保障,交通部门将林场道路列入农村道路发展规划。市级林业部门完成了森林经营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25年)的编制,各县永久性公益林的区划界定落实工作基本完成。完成了国有森林资源数据库建立和年度更新。

  (四)坚持项目带动,确保稳定发展。市委、市政府长期以来一直重视国有林场的发展,率先在全省启动了市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项目。从2012年到2016年,每年财政预算500万元,其中400万元用于国有林场生态效益补偿,每亩每年补偿5元。财政每年投资200万元,用于国有林提质增效项目建设。每年完成中幼林抚育工程1万亩,每亩补贴300元,共计300万元。这些项目的实施推动了林场建设,增加了林场收入,维护了林场稳定。
虽然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矛盾问题亟待解决。一是部分县(市)财政拨款事业编制转换有困难。国有林场定性为一类事业单位后,人员和事业经费需要财政保障。按照现有规定,过渡期内部分县(市)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没办法及时转换,经费保障还存在不确定性。二是实现“三增”目标缺乏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国有林场改革总体目标很明确,包括生态功能、民生保障和体制改革目标,且生态功能目标是改革的核心目标。2020年全市国有林场经营面积要达到150万亩,有林地面积达到135万亩,森林蓄积量达到250万立方米,任务非常艰巨,缺乏相关政策支持。

  三、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的对策思考

  (一)提升思想自觉,切实增强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责任担当。新时代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已经吹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冲锋号,国有林场改革作为党中央全面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战略举措,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指示,充分认识国有林场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担当起国有林场改革的历史使命,进一步加快国有林场改革进度,统一思想、攻坚克难,确保国有林场改革2020目标顺利实现。

  (二)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加快落实编制核定和财政保障工作。编制核定和财政保障是国有林场改革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国有林场改革的关键环节。各县(市)政府应该主动担起国有林场改革主体责任,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中央、省、市改革政策和市政府召开的国有林场改革协调推进会议精神,尽快完成编制核定工作。在事业单位改革过渡期内,县(市)对林场职工工资和事业经费要全力保证财政保障兜底,确保林场稳定。

  (三)坚持统筹协调,切实加快建立国有林场改革制度政策体系。国有林场改革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统筹谋划,协调推进。一要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科学编制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做到有目标、有路径、有措施、能操作。二要完善国有林场各项管理制度。出台国有林场场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国有林场年度考核办法、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推动国有林场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发展的快车道。三要完善配套政策。尽快制定“三增”目标实施方案,出台以赎买、租赁、托管、合作等方式增加经营面积的相关办法和国有林场造林、抚育、公益林补偿、财政购买社会服务等相关配套政策,确保国有林场“三增”目标实现。

  (四)严格督导检查,切实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国有林场改革不仅是一项国家、省、市改革任务,更要当做一项生态工程、民生工程抓紧抓实。要进一步明确改革任务,制定时间表、明确责任人,确保件件工作落实,项项任务落地。要进一步完善编办、财政、发改、林业等部门沟通衔接机制,推动各县(市)落实过渡期内财政保障等相关办法。要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确保年度国有林场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作者系晋城市林业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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