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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分析及对策


2018-09-17 05:27:19    来源:百日调研  

杨金中

  一、晋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形势分析

  我市从2003年5月开始实施空气质量日报制度,市区空气质量日报自动监测系统共设6个监测点位(包括泽州一中、职业技术学院、市环保局、白云商贸、自来水公司以及白马寺清洁对照点)。2013年,按照省环保厅的统一要求,我市积极实施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以下简称“新标准”)监测,对监测仪器进行了更新,建设了信息发布系统,于6月5日正式在环保网站和主流媒体发布时报与日报,并实时向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上传监测数据。2016年11月,环保部将全国各地市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以后,从设备、技术、标准上都提升了水平,监测数据更加精准、规范,具有可比性。

  从今年1月1日—12月20日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来看,我市市区六项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呈现“一降五升”,其中: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46μg/m3,同比(69μg/m3)下降了33.33%;PM2.5平均浓度为64μg/m3,同比(61μg/m3)上升了4.92%;PM10平均浓度为120μg/m3,同比(111μg/m3)上升了8.11%;臭氧平均浓度为220μg/m3,同比(129μg/m3)上升了70.54%;一氧化碳平均浓度为4.3mg/m3,同比(4mg/m3)上升了7.5%;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45μg/m3,同比(39μg/m3)上升了15.38%。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7.89,同比(7.27)上升了8.53%。

  从完成年度省定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来看,按照省政府要求,2017年我市PM2.5年均浓度要从去年的62μg/m3下降到54 μg/m3,同比下降12.9%;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2.4%。截至12月20日,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64μg/m3,较去年同期(61μg/m3)上升4.92%;优良天数为164天,比例为46.4%。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目标很难完成。

  从完成在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来看,按照环保部下达的“冬防”目标,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我市市区PM2.5平均浓度和重污染天数均要同比下降10%,即市区PM2.5平均浓度不超过75μg/m3,重污染天数不超过19天。“冬防”以来,我市市区PM2.5平均浓度为58 μg/m3,较去年同期(79μg/m3)下降了26.58 %;重污染天数(五级以上)为0天,达到序时目标进度。

  二、我市大气污染成因分析

  (一)产业结构偏重,工业围城突出。全市共有94座地方煤矿,晋煤49座煤矿,全部产能将近1.6亿吨。煤化工企业20家,设计产能为300万吨合成氨、461万吨尿素、100万吨甲醇、20万吨二甲醚、10万吨煤制油、10万吨己内酰胺。冶铸企业100余家,铸管件能力近100万吨。其中,我市市区周边半径10—20公里范围内分布5家电力企业、10家化工企业、85家钢铁(铸造)企业、12家建材企业及8家区域燃煤供热企业,年燃煤量达到1538万吨,年排放二氧化硫43865吨、氮氧化物37520吨、烟粉尘52003吨,在京津冀“2+26”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中,工业围城对晋城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影响最为突出,是臭氧、一氧化碳浓度异常升高的最主要因素。特别是钢铁行业一氧化碳排放量大,通过大气污染网格化监控系统对市区周边钢铁、化工企业进行实时监测显示,晋城市间断性的一氧化碳严重污染是由钢铁行业企业排放含有高浓度一氧化碳废气(不排除还有高炉煤气放散)造成的,其热风炉废气排放的一氧化碳浓度高达10000—50000 mg/m3,仅晋城福盛钢铁1台热风炉(共有3台)每小时排放的一氧化碳就达19吨,是最主要的排放源,但目前无排放标准予以控制。

  (二)以公路运输为主的运输结构导致机动车尾气及扬尘污染问题突出。按照《道路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技术指南(试行)》计算,我市市区汽车保有量约为18万辆,年排放二氧化硫20.65吨、氮氧化物342.36吨、PM2.5 785.5吨、PM10 21.12吨、一氧化碳4904.36吨。同时,西北环限行前大货车约为13000辆/次/天,年排放二氧化硫29.64吨、氮氧化物2714.02吨、PM2.5 164.7吨、PM10 185.24吨,一氧化碳914.55吨;限行后大货车约为1400辆/次/天(大货车日均减少率约为90%),年排放二氧化硫3.269吨、氮氧化物 299.47吨、PM2.5 18.17吨、PM10 20.45吨、一氧化碳100.9吨。通过对数据进行分析,西北环限行后污染因子的减排率达到90%以上,降幅明显。根据相关资料,一辆国Ⅲ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车产生的污染相当于近百辆国Ⅴ标准的小型汽车。由此可见,大货车在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贡献率较大。同时,据统计,全市每年1亿多吨的煤炭运输量,公路运输就占了近80%,运输过程中的排放、扬尘对空气质量影响很大。

  (三)特殊的地理、气象条件不容忽视。晋城的地理特征西北较为平整,东南以丘陵为主。西北具备工业发展条件,工业比较集聚,城市在东南方向,处于下风口,工业污染源全部向城市扩散。同时,晋城春夏刮东南风,与西北风相遇,不利于空气扩散;秋冬季西北风刮来,污染源全部吹向城市,影响空气质量。据统计,晋城年平均静风天数占到了35%。2017年2-7月,太原、阳泉、大同、长治、晋城五地市风速分别为2.5 m/s、2.7 m/s、2.7 m/s、3.5 m/s、1.9m/s,其中晋城市风速最小,明显低于周边地市长治市。而风频最高的东北风偏北方位恰是晋城市的“污染通道”,不仅不利于大气扩散,且分布着一大批钢铁、化工企业,这是造成2017年大气污染加重的重要因素。

  三、强力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一)坚决处置“散乱污”企业。重拳出击,严格按照“两断三清”要求对全市排查发现的866家“散乱污”企业进行了全面整治,并以此为契机,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阳城县建瓷工业园区15家陶瓷企业全部完成清洁能源改造;泽州县南村铸造工业园区及阳城县2家采用煤层气连续法工艺(生产规模5万吨/年)二硫化碳企业开工建设。

  (二)集中整治重点行业。全面加快电力行业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和钢铁行业特别排放限值对标改造,全市5家火电企业共279.5万千瓦机组已完成改造180万千瓦,其余99.5万千瓦机组年底前全部完成改造;全市14家钢铁(冶铸)企业中除4家关停、停产外,其余10家企业完成特别排放限值对标改造。

  (三)综合治理燃煤污染。对市区和县城建成区112台燃煤锅炉实施了淘汰,对257台燃煤锅炉实施了特别排放限值对标改造,对1878台燃煤锅炉实施了清洁能源替代和取缔,年可减少燃煤45余万吨。全市11.1万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已完成93.7%(105174户完成改造),全部完成后将减少燃煤26万吨。加快推进了禁煤区建设,出台了《晋城市燃煤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划定了禁煤区,可替代燃煤5.4万吨,并发布了《关于在市区建成区全面禁煤的通告》,组建了5支禁煤联合执法队、五个检查站和1个流动巡查队,24小时严盯死守煤焦燃料流入禁煤区。

  (四)全力治理面源污染。在“降尘”方面,对168家工业企业物料堆场采取了全封闭措施,实现了“上不露天、下不落地、不流污水”,并建设了扬尘监测监控治理系统,对无组织排放扬尘的各类堆场实现了有组织系统化管理。对建筑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即: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要求。对道路扬尘全面实施冲洗保洁和喷雾降尘,出台了《市区西北环路、207国道实施重中型货车限行分流通告》,从2017年7月1日起,对市区西北环路、国道207线市区路段实行重、中型货车限行分流白天禁行,有效减少重、中型货车穿越市区造成的扬尘污染。在“控油”方面,全面供应国六汽、柴油,继续加大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力度,2014年以来全市共淘汰黄标车、老旧车27044辆(2017年淘汰黄标车418辆、老旧车486辆),黄标车实现“清零”。在“治烟”方面,对20家大中型餐饮企业油烟治理设施实施了提标升级改造,并建设了在线监控系统。

  (五)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重新修订了《晋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将全市809家工业企业、248个建筑工地、168个工业堆场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项目清单,实行“一企一策”。对全市钢铁、焦化、铸造、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的528企业实施了错峰生产,对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428家企业实施了错峰运输。

  (六)加大处罚问责力度。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为契机,不断加大行政处罚和问责力度,全市累计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5000多人(次),检查企业1138家,对722家企业及21人(焚烧秸秆)实施了行政处罚,共处罚金8546万元,查办“四类典型环境违法案件”63件(其中: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13件,按日连续处罚11件,查封扣押24件,限产停产15件),案件查处数量和处罚金额均在全省名列前茅。在强化案件办理过程中,对25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其中约谈114人、通报30人、诫勉谈话47人、行政警告6人、党内警告5人、撤职3人、停职1人、其他45人。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制定了《晋城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突出问题排名计分办法》,对于单次排名处于末位的县(市、区),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约谈;连续两次排名处于末位的县(市、区),由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及有关规定,对县(市、区)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七)不断强化机制保障。对照京津冀秋冬季攻坚行动“1+6”体系,聚焦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环保部强化督查、“秋冬季”攻坚行动巡查发现问题,建立完善了交办领办落办责任、驻县进乡入企督查、挂账整改销号公示、日报月排年考监测、确责履责问责追究五项整改制度措施,确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通过一系列措施,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冬防”(2017年10月1日-12月20日)以来,我市市区PM2.5平均浓度为58 μg/m3,较去年同期(79μg/m3)下降了26.58 %;综合污染指数为6.93,较去年同期(8.74)下降了20.71%。

  四、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对策

  (一)强力推进工业企业综合治理工程。一是坚持实施“退二进三”战略,在对市区周边的污染企业实施对标改造的基础上,逐步对工艺落后、污染负荷大、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企业实施关停、搬迁或转产,有效解决工业围城问题。二是持续推进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完成对518家企业的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任务,未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治。二是对全市61家煤矸石制砖企业全面实施脱硫、除尘对标改造,确保二氧化硫、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新限值要求,年可减排二氧化硫约1386吨、颗粒物排放约166吨,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坚决关停取缔。

  (二)强力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工程。一是继续加快推进市区集中供热、供气步伐,确保41平方公里禁煤区内集中供热、供气“全覆盖”,真正从源头上实现燃煤“清零”,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低空排放。二是巩固清洁取暖改造成果,对2017年完成改造的11.1万户居民和550所学校、99所医院、44所养老院等公益性单位进一步完善配套保障体系,确保正常运行,有效防止燃煤反弹。

  (三)强力推进机动车管控工程。一是进一步强化对中、重型柴油车辆的管控,在207国道通行后,对中原街、西北环全面实施中、重型柴油车禁行。二是严厉查处货车超标排放行为。在市区高排放车辆通行的主要道口安装10台(套)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建立对柴油车等高排放货运车辆的全天候、全方位管控网,对于上路行驶的超标排放车辆,依法从严处罚并全部劝返。三是强化工程机械污染防治。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在市区建成区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每周进行巡查,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顶格处罚,并对业主单位依法实施按日计罚。

  (四)强力推进扬尘防治工程。一是持续强化对工业企业物料堆场、建筑施工工地以及道路运输扬尘的执法检查和视频监控,所有物料堆场必须严格落实全封闭措施,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必须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措施,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必须严格落实“苫盖”措施,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对未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坚决实施重处重罚,并取消运营资格。二是加大对市区西北环、中原街及市区主要路街的冲洗保洁力度。新购置10台高压喷雾降尘车,在重点时段、重要路段实施不间断喷雾降尘。

  (五)强力推进精准治霾工程。按照环保部“一市一策”跟踪研究组的要求,配套污染物在线解析仪器、设备,保障研究经费,依托中国环科院等专家团队,对工业源、生活源、移动源进行深入调查,对PM2.5、臭氧、一氧化碳来源及区域污染物传输进行深度解析研究,对科学制定治霾方案,为实现我市大气污染防治“靶向治理”提供支撑。

(作者系晋城市环保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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