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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房地产领域大调研情况的报告


2018-09-17 05:36:58    来源:百日调研  

王 旭

  一、调研成果

  (一)房地产企业基本情况

  近几年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房地产业逐渐走向成熟,运行质量不断提高,促进了城市化进程,极大地改善了城市居民居住环境,截止目前,全市现有房地产开发企业171家,其中:一级资质1家,二级资质15家,三级资质14家,四级资质98家,暂定资质43家。市本级注册房地产开发企业121家,其中:一级资质1家,二级资质13家,三级资质13家,四级资质70家,暂定资质24家。
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虽然数量多,但大多开发规模较小,企业实力较弱,缺乏集团化、规模经营企业,三级以上房地产企业仅占企业总量的18%,总体开发能力水平较低。

  (二)房地产市场基本运行情况

  ——投资情况。2015年以前我市房地产投资增速保持在15%左右。2016年房地产新开工项目减少,房地产投资额增速降为7.7%。截止10月底全市房地产投资额仅完成56亿元,同比下降11.6%。

  ——施工情况。2015年以前我市房地产施工面积增速保持在20%以上。2016年增幅降为2.8%,今年新开工项目减少,截止10月底全市房屋施工面积918.4万m2,同比增长4.4%;其中:住宅施工面积653万m2,同比增长8.1%。

  ——新开工情况。近两年土地供应以城中村改造用地为主(以市区为例,今年供地全部为城中村改造出让平衡用地),受城中村改造放缓影响新开工项目减少,城区、开发区和沁水县新开工面积出现负增长,而泽州县、高平市、陵川县无新开工项目,2016年全市新开工面积180.7万m2,同比下降49.4%;截止10月底全市房地产新开工面积126.6万m2,同比下降21.7%。

  ——商品房销售情况。我市前几年大量修建限价商品住房和取消商品房备案价格限制后,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额在2015年大幅增长,达到近几年峰值(全市商品房成交面积152.4万m2,同比增长102.2%),从去年开始,随着基数的提高和新开工项目减少,商品房销售增长乏力,去年商品房销售面积130.6万m2,同比下降14.3%;截止10月底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109.6万m2,同比增长7.2%。

  ——商品住房价格情况。我市商品住房价格近两年增速放缓,保持基本稳定,未出现明显的波动,商品住宅销售均价4723.08元/m2,同比增长4.8%(其中:市本级商品住宅销售均价5063.31元/m2,同比增长0.6%)。

  ——商品房库存情况。为稳定房地产市场,化解房地产库存,通过加强供应管控、优化供应结构、扩大有效需求等措施化解我市房地产库存,截止10月底全市商品房可售面积131.89万m2,去化周期9.5个月,其中:住宅可售面积90.79万m2,去化周期7.2个月;全市商品房待售面积41.8万m2,去化周期3.4个月;其中:住宅待售面积32.2万m2,去化周期2.8个月,均处于合理区间,全省库存量最少。

  (三)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基本情况

  2012年以来,晋城市区(含泽州县)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4个。截止10月底,有3个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竣工(分别为:晋城车站棚户区改造项目、晋煤集团古矿8#-10#楼旧楼拆迁改造项目、晋普山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1个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建(兰泽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待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2个(分别为:郑州铁路局铁道晋苑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666套、山西江淮重工工矿棚户区项目944套),正在办理前期手续,计划2018年开工建设。

  自2004年启动城中村改造以来,截止2017年10月底,市政府共批准“村为主体”模式城中村改造项目45个(城区32个、开发区5个,泽州县8个),其中:已完成(基本完成)项目5个,批而未实施项目3个,部分实施后停工项目7个,在建项目30个。市政府共批准启动城中村改造前期工作项目6个(其中:城区5个、泽州县1个)。城区吴家沟叶家河连片改造项目已完成修规编制,正在审批中。

  (四)调研中企业反映的问题

  一是房地产融资成本增高。目前银行停止发放开发贷款,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加大,消费者“风险”意识提高,开发企业通过提前团购等方式筹集资金的难度增加,开发企业融资成本在不断增高,而目前主要购买力下降,房地产企业后期资金回笼困难,资金压力较大。

  二是公共服务设施数量不足。新开发的部分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和学校、交通、卫生所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全,影响小区的入住和销售。

  三是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动力不足。目前房地产开发远比房屋租赁利润高,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型做房屋租赁资金回笼的时间比较长,转型做房屋租赁积极性不高,通过购买房源从事房屋租赁业务的租赁企业前期资金压力大,收益见效慢,没有相关扶持政策的话,难以实施。

  四是政府对已启动改造的城中村“主导”性差。原“村为主体”的改造模式,市政府批准启动城中村改造后,实际的主导权交给了开发商,在改造进度的快与慢、质量的好与差等方面都缺少有效的控制措施。比如在改造进度控制上,太原、忻州等城市可以在短期内完成整村拆迁,但我市城中村改造基本上是多年都无法彻底完成拆迁,近几年实施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居民很少在三年内能回迁安置。在改造质量控制上,部分城中村改造项目存在随意变更规划、建设手续不全、对外销售安置房等现象,造成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五是拆迁补偿标准随意,加大了城市改造建设成本。市区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补偿的比例缺乏统一的标准,相互攀比、逐年提升,补偿标准要远高于周边城市,不仅造成严重的不公平现象,而且加大了城市建设成本。

  六是城中村改造由“村”实施,国家的支持政策无法享受。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可以享受棚改政策性贷款支持,但市政府已批准实施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一面是因资金筹措难而进度缓慢,一面是未纳入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性贷款支持范围。

  二、明年重大工作思路和任务

  (一)完善房地产供应体系,满足差别化住房需求。持续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推进基本住房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完善“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差异化住房政策体系。

  1.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住房保障,加快解决城镇居民基本住户问题,更好保障住有所居。一是转变公租房保障方式,实行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推进公租房货币化;二是加快推进集中成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有序推进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改、危旧房改造。

  2.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土地资源配置为抓手,依托市场需求供应不同类型住房。一是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住房租赁政府信息服务平台和专门服务窗口,盘活存量房源、通过完善土地、金融、税收等政策支持,保障租住权益,到2020年力争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二是大力发展满足自住和改善性购房群体的普通商品住房,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三是适度建设高端地产,留住“富裕阶层”和“高端人才”。

  (二)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抑制房地产泡沫。加强市场分析,建立动态监测体系,提高监测分析水平。

  1.调整房地产销售管理制度,加强商品房销售市场管理,适时调整商品房预售许可进度要求,保障资金安全,减少交易风险。

  2.强化对房地产市场、中介市场中各类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共享机制,强化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三)提升居住环境质量和特色,提升居住品质。

  1.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力度,充分考虑环境承载力等因素,优化住房建设规模和空间布局,促进住房融合和职住平衡,满足交通、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便利等要求,提升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民出行效率。

  2.推进棚户区片区改造,做好开发用地储备,精心包装策划,着力引进品牌化开发商、投资商参与开发建设,全面提升住区的安全性、舒适性和宜居性。

  (四)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加快实施棚户区改造。按新模式实施城中村改造,可以充分使用国家棚户区改造支持政策,并化解“村为主体”改造模式存在的弊端。

  1.政府是改造主体,城中村改造模式由“政府引导”真正变成“政府主导”。一是有利于实现征收补偿标准的规范统一,征收过程的公开透明;二是有利于落实连片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同步的政策要求;三是有利于实现城中村改造的进度、质量、效率控制目标;四是有利于提升政府对土地资源的利用能力,实现根据市场需要科学供地(原“村为主体”模式下,土地供应的速度、数量与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推进有关)。

  2.城中村改造项目申请国家棚改贷款支持,增加了地方政府当前的可支配收入。自求平衡改造项目的土地出让收入,要返还用于城中村改造,而使用棚改贷款资金改造后,土地出让金就是地方财政收入,实现用国家的钱办晋城的事,用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

  (五)政府牵头,破解“村为主体”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融资难题。融资难是制约当前城中村改造推进的主要因素,区(县)政府要将有条件的项目纳入棚改政策性贷款支持范围。如果区(县)政府的财力不具备贷款承受能力,建议市级财政为区(县)政府承接贷款。将旧项目纳入新模式,不仅可以缓解改造项目前期的资金压力,加快推进项目进度;而且贷款资金最终转换为地方政府的收入,统筹用于地方政府支出。

  1.已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有未出让平衡用地(用于归还贷款)、安置房建设尚未开工的(需列入山西省年度棚改新建计划),可以纳入贷款支持范围,按未出让土地评估价的60%提供贷款支持(平衡用地出让前的贷款利息由项目单位承担,用地出让后,政府与村委结算,扣除贷款本金及应承担利息后再返还村委)。

  2.对“已批未建”项目进行清理,无实质性进展或进展缓慢的项目,可以作废前期手续,调整为政府主导模式,清算后由区县政府主导实施改造。

  (六)加大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和后期管理。按照国家、省“2013年底前开工建设的政府投资公租房,2017年底前90%要完成分配入住;2014年底前开工建设的公租房,2018年底前要90%要完成分配入住的年度目标”要求,加快在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进度,用好国家配套基础设施专项资金,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确保项目资金需求,加快竣工验收手续办理,确保年底前全部交付使用,结合国家、省相关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加强我市公租房的运营管理。

(作者系晋城市住建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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