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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讲好晋城法治故事的几点思考


2020-02-03 04:53:00    来源:  

  ◎ 崔玲玲

  在依法治国成为全党工作大局、法治成为社会关注焦点的今天。如何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工作的各方面?笔者认为,作为一名法学工作者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好声音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围绕讲好晋城法治故事,结合工作实际和晋城普法实践,谈几点看法。

  一、讲好晋城法治故事的有益探索

  近年来,晋城市法学会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工作,不断强化举措,对讲好晋城法治故事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通过不断挖掘出好的法治故事,创新讲好法治故事的路径,在普法中宣讲传播,让法治故事融入到群众生活中,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法治就在我们身边,从而营造一种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在普法的工作实践中,也积累了有益的工作经验。

  挖掘法治故事,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利用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要在每年的“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组织法治专题讲座、开展法治故事宣传讲解活动;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公共活动中加强普法宣传工作,通过讲好法治故事,形成多家合唱的普法局面。对农村,选取一些重大典型、有影响性的土地违法案件,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加大普法宣传教育的力度,扩大宣传教育的效果。对企业,组织开展以项目企业为主的普法宣传活动,切实将法治故事进企业活动引向深入,积极选树以法治企典型为题材,加以创作而形成法治故事,融入企业法治文化,通过宣讲法治故事引导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借助晋城政法微信、网站等网络媒体,开设“今天我当班”,讲述政法干警背后故事,推送晋城法治故事相关实时信息,今年以来,晋城政法充分发挥各单位政法新媒体作用,广泛组织开展“今天我当班”体验采访活动,并设立了专栏。采访活动大多选择与老百姓直接打交道的窗口、场所,充分展示政法战线为了百姓平安、节日祥和,坚守岗位、无私奉献的拼搏精神,集中展现政法干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司法案件、活动和场合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为民情怀和精神风采。其中,《社区民警刘啸的新年》一文被多家省级、市级媒体转载,取得了良好效果。让更多的老百姓通过新媒体了解法治故事,知晓法治故事,使广大群众感受法治故事就在身边,就在生活中。

  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活动,营造讲好法治故事氛围。市法学会以“法在身边、法治晋城”主题宣传活动抓手,坚持分类指导,从不同部门和行业实际出发,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六进”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做好“法律进机关”活动,积极配合市、县党校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教学计划,举办专题法律知识培训;在“法律进乡村”活动中,在全市85%以上的社区和75%的村建立法治宣传活动室,配齐法治宣传员、法律明白人。在“法律进单位”活动中,坚持利用各种宣传日、宣传橱窗、公告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积极组织普法讲师团深入各执法单位,针对实际问题开展法治讲座和法治故事宣讲,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在“法律进社区”活动中,积极探索讲好法治故事新途径,如:城区公安分局以案释法打造精品故事,在《太行晚报》上开设“社区警务室里的故事”专栏,每周一期,现已连载300余期。该专栏由《太行晚报》的记者负责采写,按照“新闻故事会”的写作形式,讲述社区里的大事小事,群众身边的急事烦事,通过一个个群众求助、纠纷调解等方面的小故事,传播防诈骗、法律等常识。在“法律进学校”活动中,精心组织编印图文并茂、生动有趣的法治故事普法教材《法律进学校读本》,免费赠送给全市各中小学校。在全市中小学校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开设法治教育课,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在“法律进企业”活动中,积极为全市重点企业推荐优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组织企业经营人员和工人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对企业周边群众开展法治宣传,宣讲以法治企法治故事,为企业顺利经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同时,我市积极拓展法治宣传阵地,推进各县区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图书阅览站点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如:沁水县税务局坚持多维互动,构建起“6+N”普法生态格局(即一山、一馆、一场、一校、一街、一店、N点)。尤其是“税收普法教育展馆”和“税收普法主题广场”,在我省来讲均属首创之举。

  搭建法治宣讲平台,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完成市乡村“三级法律服务平台”,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以创建“六最”营商环境为抓手,组织开展了“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法压缩办事时间,简化办事流程,进一步提升了执行力、落实力和公信力。城区积极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多种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247次;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要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组织开展针对项目企业的常态化法律服务活动,支持和推动企业设立公司律师或聘请法律顾问,积极解决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问题,引导企业群众依法依规表达利益诉求,帮助企业提高运用法治手段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立足本地实际,打造各具特色的普法宣讲精品,高平的《司法在线》、《法理剧场》普法栏目,通过“高平当地人演身边的人和事,本地权威人士说法讲理”案例分析、讲解法规、总结点评等演绎法理故事,现已播出了社区矫正、法律顾问、司法公证、法律援助、法治乡村(建宁)、以案说法等22期,生动有趣地宣讲传播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还围绕妇女维权和农民工讨薪等热点话题,编写制作了《丈夫家暴,失去爱妻》《迟到的工资》《房屋纠纷显真情》等在线短剧,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关注和良好社会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挖掘、传播和讲好法治故事的实践来看,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短板。

  一是思想重视不够,认识上还有待提高。无论是普法宣传还是讲好法治故事,在人们的意识中都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一些地方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把普法工作看成是软任务,存在着“普法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认为其他工作抓好了,看得见,摸得着。讲好法治故事没有硬指标,在一定时期,一定程度上难以衡量,不用着急。因而把普法宣传、讲好法治故事当作可抓可不抓,可多抓也可少抓的事情看待;还有少数部门的领导认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是部门行为,是政法部门的事情,与其他部门、领导无关,存在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现象。

  二是宣讲形式单一,亟待创新。多年来传统做法普法宣传教育依然采用上大课、满堂灌、照本宣科的讲法形式;有些地方、有些单位仍满足于通过宪法宣传日、禁毒日、国家安全教育日等节日发材料、进行法律咨询等,拉横幅、贴标语、出宣传栏、设宣传台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受众面狭窄、效果有限。新形势下,必须积极创新,利用新媒体、“两微一端”等方式加强时效性宣讲;必须挖掘一些好的接地气的法治故事,以文艺、短剧、快板、微电影和小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讲传播。

  三是内容枯燥乏味,吸引力不够。宣传宣讲内容专业性过强,解释法律比较生硬,缺乏通俗易懂、贴近群众生活、对法与理进行条理分析的鲜活案例,还达不到预期的效果,甚至会导致群众产生抵触情绪。

  三、几点思考

  讲好晋城法治故事,必须转变工作理念。如何讲好晋城法治故事,除了在形式上要兼具普法和创新,宣传方式上也应该不拘一格。传统的上街咨询、发放材料、设立展板等的“老三样”宣传手段,已经不能适应法治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要转变工作理念,加大创新力度,创新宣讲形式,让法治故事真正融入到群众生活中去,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法治故事就在身边,以此传递法治理念和影响力。例如,可以通过拍摄微电影和小视频进行普法教育,它们因制作门槛低、投资少,而且具有制作时间短、观看方便等特征,效果不容小觑。在内容上,选材要与普通受众相接近,是大多数普通的百姓经常或可能遇到的法律难题,如房产继承,婚姻家庭,交通肇事,经济纷争等,虽然事件较为简单,牵涉到了诸如情与理的权衡等困惑问题,不再是一本正经的法律条文和干瘪空洞的说教,而是依据一个个典型案例衍生成生动活泼的法治小故事。让观众通过再现的法治故事本身从中学到何为违法、何为守法、何为法治。

  讲好晋城法治故事,必须拓宽宣传渠道。要发挥好新媒体平台的宣传作用,法院、检察院等政法机关要在电视、广播、报纸和杂志新型媒介上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展现更多来自一线执行法官的鲜活真实的办案场景,为人民群众讲“最真实的”法治案例,讲述好观众喜爱、触动性大、产生强烈共鸣、具有极具感染力的法治故事;在《太行日报》开辟法治专栏,定期刊发全市县区各地、各单位、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动态;在晋城电视台开办法治讲座栏目,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教育警示;开通普法手机短信平台,定期编撰法治小信息向全市广大手机用户发送等等;利用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等开展法治文化活动,让人民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文化熏陶、感受法治力量;要贴近群众生活,把法治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扎实推进,发挥好法治宣传栏、橱窗、LED显示屏、法治文化公园、广场等传统型基础阵地作用,营造出浓厚的法治氛围。

  讲好晋城法治故事,必须打造法治文化。要充分发挥晋城特色文化在普法中的作用,挖掘好本市的法治故事、法治人物典型,通过讲好法治故事来有效传播,使法治文化深入人心,让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起法治观念、法治信仰。必须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拓展建设法治文化路、法治长廊和法治文化墙等实体阵地,寓法治宣传教育于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的方方面面;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城乡文化建设,将文化阵地与普法阵地、文化图书与法治图书、文化学习与普法学习、文化活动与普法活动等有机结合、同步推进;要大力开展法治文艺宣讲活动,充分发挥文化馆、文化站、兴趣专业队和群众业余队的作用,深入乡村、深入生活、创作编排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形象幽默、朗朗上口的法治故事文艺作品,在城乡巡回演出,使法律条文化枯燥为生动,化抽象为直观,真真切切让群众可闻、可观、可触、可感。

  

  

  (作者系市委政法委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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