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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发展的调研报告


2020-04-17 10:19:00    来源:晋城政研与改革  

◎ 赵天勤

 

  根据工作需要,我们深入沁水县14个乡镇36家民营小微企业就沁水农商银行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发展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的成效

  近年来,沁水农商银行坚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强化金融服务功能,找准金融服务重点,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人民生活为本,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发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金融产品,改进小微企业和“三农”金融服务。截至2019年6月底,沁水农商银行各项贷款余额144313万元,剔除票据各项贷款余额为103300万元,较年初增加16084万元,其中:民营小微企业贷款为33834.7万元,较年初增加3807.5万元;授信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4661.48万元,较年初增加11187.82万元。

  (一)出台制度,主动落实,积极安排部署。一是制定《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助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细则》、《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尽职免责管理办法》、《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管理办法》等制度,并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各项制度及惠企措施真落实、不变形、不走样,更好更快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二是深入企业宣传民营企业座谈会及全省、全市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大会精神,宣讲相关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等政策文件,进一步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并了解企业发展现状、摸清企业需求、征求意见意见,为制定出台政策措施奠定基础。三是双重考核,注重小微。2019年在全年任务指标中新增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考核,指标得分为15分;同时在《乡村振兴三个“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中对小微、农户、白领及商户四类客户下达任务指标,按月对每位客户经理网点考核后绩效工资的30%进行考核兑现。

  (二)创新服务,改进模式,拓宽融资渠道。一是加强与政银企合作,积极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同时与沁水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担保业务合作协议书,对担保公司担保的企业客户执行定价利率下调1.6个百分点执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二是加强与金融办合作。发放100万元以下无需担保和抵押的信用贷款,主动抢市场、占领域,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确保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客户“贷得上、贷得畅、贷得足”,确保笔笔贷款“放得出、放得准、收得回”。

  (三)细作小微,调整结构,服务小微企业。一是着力开展整村授信,开拓农村市场。对沁水县确定的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的30乡村开展整村授信工作、三个“全覆盖”工作,对原来评定的信用村、信用户开展“回头看”,同时做好每个村外出务工人员和新客户的评级授信工作,通过充分了解小微客户、农户、公职人员及商户四类客户的需求和偏好,针对不同的客户给予不同信贷支持,精选新客户提供授信支持,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二是借助幸运快贷项目,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充分利用农商行人多地熟,长期服务城乡的优势,对农户、商户、白领三类客户进行走访覆盖,逐户进行地毯式大走访,充分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偏好,寻找有效客户,在乡村振兴、服务当地实体经济方面起到轰动效应,充分发挥幸运快贷项目的应有效能。三是用活用好优惠政策。积极调整结构,瞄准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的发放,争取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和扶贫再贷款的运用。

  二、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的难点和制约因素

  1. 缺少有效抵押物仍是影响民营小微企业信贷资质的关键因素。农商银行调查了辖区所属的民营小微企业,大多数企业设备陈旧,甚至靠租赁厂房或设备进行生产经营,难以提供符合银行条件的抵押资产。民营小微企业的信用等级基本上都是3B或3B以下,难以达到发放贷款的要求。部分民营小微企业以家族式经营管理模式为主,企业内部产权界定不明晰,财务信息不透明,对企业的信用、产权的归属以及生产经营状况掌握难度大。

  2. 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仍偏高。据调查,民营小微企业需向担保公司和部分中介公司支付担保费、资产评估费等费用,一些担保公司还要求企业留存贷款额的一定比例作为保证金,减少了企业的可用资金,变相提高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3. 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突出。其原因,既有外部融资环境因素,也有企业自身因素。从企业自身原因看,部分企业管理不科学,没有系统的组织管理规章和程序;企业规模较小,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资产不足百万的占62%;从业人员超过10人的企业仅占13%,加之个别企业资信较差、还贷意识薄弱,导致银行对小微企业不愿放贷。

  4. 贷款责任追究引发客户经理“惜贷”“惧贷”。由于“听证问责”的持续实施,导致各信贷网点和小微事业部客户经理普遍存在“惜贷”“惧贷”现象。从管理成本角度考虑,大额贷款与小额贷款所需要的信贷资料、办贷手续基本相同,如果发放的贷款额小面广,信贷人员投入的时间和精力就越多,因此在同等条件下,信贷人员更愿意管理金额大、户数少的贷款,而对拓展小微企业客户积极性不高。

  三、助力民营小微企业的对策与建议

  1. 继续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通过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客户的走访面,走访掌握小微企业经营发展的第一手资料,对其中符合信贷条件的小微企业及时给予支持,确保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水平,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的既定目标,有效缓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

  2. 进一步增强服务民营小微企业意识。要改革贷款审批流程和信息获取渠道,积极筹备小企业贷款中心及其专营机构,合理配置贷款权限,充分调动信贷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责、权、利相统一。

  3. 大力开拓民营小微企业信贷市场。根据小微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产品市场前景、财务状况等指标,结合银行信贷政策和信贷产品特点,分类排队,建立扶持小微企业客户信息名单库,有针对性地开拓小微企业信贷市场。

  4. 创新信贷产品。针对民营小微企业信贷需求“短、平、快、急”的特点,积极探索开发适应小微企业发展的信贷产品,不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5. 引导小微企业创造信贷支持条件。一方面引导小微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定期提供全面准确的会计信息,增加信息透明度,建立互相信赖的银企关系,争取信贷支持。另一方面,引导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实行多向融资。小微企业在信贷支持无法满足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多了解融资信息,积极争取外部融资支持,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实现企业自身的良好发展。

  6. 进一步深化金融服务内涵。要加强与地方中小企业局、工商联、财税部门、人民银行和监管部门的联系,取得支持,共同营造服务环境。通过对小微企业客户市场细分,制定符合客户需要的服务策略,如围绕企业融资,提供贷款、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等信贷和资金管理服务;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制度管理、市场营销、经营信息等服务;围绕企业资金交易,开发新的结算工具和银行交易系统,提供实时、高效、快捷的资金汇划和支付服务;围绕企业财务管理,提供会计核算、成本管理、资金保值增值服务等。通过创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升小微企业金融发展质量。

  

(作者系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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