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市农机局调研组对陵川县对全县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状况、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托管、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情况等进行调研,通过调研陵川县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状况,分析他们在农业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探究该县土地流转、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对发展新型经营主体的影响,提出支持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的思路和建议,不断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让更多的小农户有效分享农业现代化的成果。
一、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及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状
近年来,陵川县大力发展各种类型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壮大了农村市场经济,提升了农业结构层次,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据不完全统计,全县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农机大户、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有1425个。在区域小、气候明显、林地发达、森林覆盖率高等诸多生态要素影响下,全县各种农产品特别是草食畜牧业、道地中药材、干果经济林、优质小杂粮等具有品质好、营养高等特点,发展特色生态农业优势明显,优势特色产业基地规模也在不断扩大。
1.部分农业龙头企业品牌建设初见成效、带动效益明显。调研组一行对接到了位于陵川县平城镇的古陵山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依靠平城及周边乡镇的马铃薯种植优势,把当地的农产品进行深加工,一方面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另一方面带动当地农户增收和就业。目前旗下拥有2个山西省著名商标“古陵山”和“六泉坊”,年销售收入在3000~4000万元左右,其生产的粉条产品在网上和线下销售都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六泉坊”还被评为“中国(山西)特色农产品交易博览会畅销产品”和“我喜爱的山西食品品牌”。陵川全县像这样的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共有2家,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有9家。2018年,全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农产品销售收入8.25亿元。
2.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发展速度快、覆盖范围广。2018年底,全县共创办各类合作社1413个,其中农民合作社1360个,农机合作社43个,家庭农场10个,注册人数1.1万余人,注册资金约11亿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了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合作社发展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发展速度快,从2006年的9个发展到2018年1360个;二是产业领域不断扩大。全县基本实现了“一村一社”和重点产业全覆盖。还围绕特种养殖、食用菌、中药材、苗木、水产等新兴农业产业创办合作社,对引领农民开发新型产业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三是不断趋向规范联合发展。全县已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已有7家,有效解决了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对接难题,促进了农村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
3.土地流转及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情况。据统计,全县土地流转经营面积约5200多亩,主要集中在家庭农场及农机专业合作社,其中90%的土地是由掌握生产工具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承包和托管的,家庭农场流转了少部分。陵川县崇文镇石头村的运通绿色农场,就流转了50余亩土地,再加上垦荒的200多亩。退休后回家帮助家乡致富的乡贤李学忠是农场负责人,2018年,他带领周边农民种植300亩优质脱毒马铃薯,并首次试验成功了一年两作马铃薯种植模式,平均亩产3000公斤以上,带动区域内建档贫困户12户23人顺利脱贫。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规模较小、发展水平较低。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情况来看,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较弱。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只有2家,年销售收入大多在2000——5000万元左右,超过1亿元的只有山西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家。从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情况看,主要表现在一是重数量轻质量。全县378个行政村1400多个新型经营主体,基本上是1个村有3个,但土地流转规模在500亩以上的只有2个;二是组织化、集约化程度低。调研的2个农民合作社1个家庭农场中,马兰花蔬菜专业合作社和运通绿色农场主要从事设施蔬菜和马铃薯的生产和销售,但生产环节依然主要依靠人工完成,而森山珍品土特产专业合作社也只有简单的分选机具。在目前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劳动成本居高不下、机械化程度相对偏低,必然导致发展后劲不足。
(二)统筹不够、产业布局不明显。一是农业发展统筹不够,顶层设计不足。陵川县产业优势明显,除了传统粮食作物之外,马铃薯、中药材、食用菌等在民间种养范围广泛,但是近年来,为打造省级中药材“一县一业”基地县,全县中药材种植户补贴500-1000元不等,导致种植马铃薯的用户积极性不高。二是合作发展意识差。从政府部门看,农业部门没有从产业化的全局出发,在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的同时加大对先进适用的农业装备的投入,为发展现代农业提高社会化服务程度。从合作社角度看,区域联合不足。同样是马铃薯产业,运通绿色农场年产1万吨高淀粉含量的脱毒马铃薯需要销售,古陵山食品公司需要从内蒙大量购进优质马铃薯,供需双方在一个县却形不成合作。
(三)资金短缺、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涉农企业优惠政策不多。陵川作为贫困县,财政资金有限,扶贫攻坚任务重,政府的项目扶持、用电用地、税收优惠等配套政策难以落实。古陵山食品有限公司,作为当地的龙头企业,各项行政费用多、水资源税费压力大,马铃薯价格大幅上涨,公司生产成本增加,再加上近两年环保锅炉投入加大,企业负担过重。而作为龙头企业应该享受的政策都到不了位,导致企业对发展失去信心。二是资金短缺问题突出。涉农企业投资大、回收周期长,部分企业建成后,已耗费大量资金,普遍存在缺乏启动资金和流动资金,难以扩大规模,而其主要的融资方式是股东入股和银行贷款,现在没有政策,金融机构贷款门槛高,取得贷款较难。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也由于资金短缺问题,导致土地难以流转成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困难。
(四)创新不足,产品竞争力有限。一是产品单一,以粗放经营为主。调研的4个新型经营主体,主要以生产和销售当地优势特色农产品和初加工产品为主,且都属于粗放式经营状态,制作工艺简单,产品单一。二是没有科技创新人才。企业和合作社主要以当地农户为主,文化程度都不高;由于资金压力较大,科研投入不足,产品研发滞后。三是内生动力不足。一些经营主体,比如合作社,经营情况差,“空壳社”现象较多,利益联结松散,有些人只是盯着政府扶持的资金 ,不谋求自身建设与发展,营运效率低。
三、支持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引导,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当前新型经营主体作为活跃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发展现代农业的主力军,当地政府要抓住发展的有利时机,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月份出台的《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一是要制定农业产业优惠政策,保证落实到位。依据《意见》精神要求,出台一些农业贷款贴息、用水用电用地、税收优惠、农村电商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一方面调动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为夯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奠定物质基础。对于龙头企业,建议加快研究制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意见,在财政、税收、金融、投资、用地、环评等方面为农产品加工企业争取优惠政策,推进农产品加工减损增效;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议对合作社发展必须的生产、收购、道路、水利和库棚建设用地等,等同于农业用地,享受同等政策优惠。二是要把农业、农机、产业放在一个大盘子里统一规划。加强顶层设计既要补短板、强弱项,也要兼顾产业和政策的连续性,不要顾此失彼;既要合理规划产业布局,还要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既要调动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性,也要保证小农户的利益不受损。
(二)加强科技装备应用,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村生产力的重要基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和技术,是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关键。一是加大对先进适用农机装备的投入。引入现代生产要素有利于提升农业经营集约化、标准化、绿色化水平,有利于经营主体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不掉队。要注重机械化由产中向产前、产中、产后全程配套;要注重推进“机器换人”行动由传统粮食作物向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全面发展转变;要注重农业机械化向高质高效发展。二是要建立健全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重点培育和发展农资供应、绿色生产技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机作业、农产品初加工等服务主体和领域,多部门协作搭建区域农业生产性服务综合平台,加强各项服务之间的融合和协调,协同推动良种、良法、良田、良机配套。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大人才服务、金融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力度,努力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加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三)引导经营主体之间合作或联合,提升市场竞争能力。一是支持和引导经营主体之间联合发展。引导同一区域同一产业的经营主体之间依法组建产业协会、联合会,共同对接市场,提升市场竞争能力。二是鼓励和支持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统一生产、统一营销、信息互通、技术共享、品牌共创、融资担保等方式,与小农户形成稳定利益共同体。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联合体。其中,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不同于传统的“公司+农户”,联合体是一种农业产业化新模式,是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主体分工协作、利益共享的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联合体使得龙头企业专心搞市场、家庭农场专心搞生产、合作社专心搞服务,让小农户微力量聚合成发展产业的大动能,是联结小农户和新型主体的有效形式。
(四)加大科研开发和技术引进,提高农产品增值收益。进一步完善经营主体投融资平台、电子商务平台、信息服务平台等,积极扶持建立有效的科技支撑体系和技术创新体系,尽可能实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与传统产品、传统工艺和传统产业有机结合,加速农产品加工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促进产品升级换代,努力把产品做优做精。加大技术培训,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家庭农场主以及企业的管理人员进行综合素质培训,包括农业技术、经营管理、科技文化等多方面进行技能培训,提高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同时,加大人才引进战略,吸引在外大学生回乡加入到农业建设中来,提高待遇水平,不仅能够使人才进得来,还要留得住。大力拓展农业功能,发展康养农业、创意农业、休闲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农村电商等,延伸产业链和价值链,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生态、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提高二三产业增值收益。
(五)加强监督管理,提升经营主体建设水平。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既要扶持,也应监管。不仅应加强其在执行国家的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税收政策、产业政策等方面的监管,更要注重其在落实国家土地政策方面的监管,以防范风险、规范发展。应定期对租赁土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经营能力、土地用途和风险防范能力等开展监督检查,查验土地利用、合同履行等情况,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引导,建立指导员制度,组建涉农部门科技人员和干部为主的指导员队伍,建立指导员联系合作社制度,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四级示范社”建设,建立财务规范化建设制度、鼓励开展财务委托代理,及时完整编制财务报表,定期公开合作社财务,接受社员监督,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
(作者系市农机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