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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20-08-20 10:04:14    来源:《晋城工作》  

◎  张志川

(2020年7月14日)

同志们:

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的热潮中,在市委七届九次全会今天刚刚胜利闭幕之际,我们紧接着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市委七届九次全会部署要求,聚焦市委“五个三”战略部署,深化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形势,部署工作任务,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全市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在新赛道上开创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广泛凝聚力量、提供法治保障、作出人大贡献。

刚才,4个单位作了现场发言,10个单位提交了书面发言材料,讲得都很好,希望大家互学互促、借鉴提高。会上,印发了《中共晋城市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对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从五个方面进行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制度自信,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66年前,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胜利召开,标志着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基础的国家政权制度全面确立,共和国一切国家权力开始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至今走过了66年光辉历程。1985年9月26日,伴随着我市的建立,晋城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隆重召开,晋城民主法治建设从此一路前行。35年来,历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团结带领全体人大代表和各级人大组织,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扎实工作,为晋城的发展最大限度地凝聚了全市人民的智慧和力量。35年来,历届市委及县、乡党委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全力支持人大依法履职,保障了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35年来,我市人大工作在探索中实践,在实践中创新,为推动地方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尤其是市七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三年多来,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五个三”战略部署,以服务大局的强烈意识,以履职尽责的责任担当、以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以与时俱进的开创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了立法工作卓有成效、监督工作扎实开展、重大事项依法决定、人事任免严肃规范、代表工作不断创新,尽责尽力助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改善民生,为加快推进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晋城经济社会发展的每一项成就都凝聚着人大战线同志们辛勤的汗水,晋城民主法治的每一个进步都留下了大家矫健的步伐,晋城政通人和、百业俱兴的新局面离不开大家的倾情奉献。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向历届市人大常委会老领导、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向各级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套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好制度,保证了党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实现了人民享有广泛充分的民主权利,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极大解放和发展。就我市而言,只有充分发挥人大工作独特优势,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各行各业优秀人才不断涌现、创新活力竞相迸发,才能更好地助力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在新赛道上开创新局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观点新论断,标志着我们党对人大工作的规律性认识达到了新高度。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作出重要指示,为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作出重大部署,丰富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时代内涵,赋予了人大工作新的使命任务。

当前,晋城发展站在了新的起点上,挑战很多,但机遇难得。我们要胸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两个大局,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贯彻好、落实好。要立足我们党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伟大历程,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制度自信;要立足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课题,找准人大工作与国家治理的结合点,更好发挥人大在推动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要立足“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的光荣使命,不断丰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与实践,为更好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贡献智慧、提供经验。


二、紧扣发展大局,依法履行职权,全面担负起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职责使命


历史在发展,时代在前进。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不断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只有不断回答新课题、应对新挑战、解决新问题,才能保持根本政治制度的生机和活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更好发挥“两个机关”的职能作用,全面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切实担负起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使命。

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人大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前提。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不懈地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等作为根本任务抓实抓好,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真正做到学思悟贯通、知信行统一,切实在学用中把握工作规律,破解工作难题,推动创新发展,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奠定思想基础,注入精神动力。要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牢牢把握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原则,自觉接受同级党委领导,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每年按照规定及时向同级党委全面报告工作,真正把党的领导落实到贯彻执行市委的决策部署要求上,落实到不折不扣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规矩制度上,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高效开展。要突出政治引领,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穿依法履职全过程,用行动来践行、以结果来检验人大干部坚持党的领导、自觉讲政治的责任担当。要教育引导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每位人大代表都要站稳政治立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的重要指示,按照省委楼阳生书记提出的“我是我,我又不是我”的重要观点,始终牢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忠诚为党履职,忠实为民代言,确保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通过法定程序得到有效贯彻,确保中央及省委、市委人事安排意图顺利实现。

二要与时俱进强立法。地方立法是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15年取得立法权以来,我市全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科学立法工作格局,市人大常委会遵循“不抵触、不重复、有特色、可操作、重实效”的原则,“扁平化”沟通、“直通车式”反馈,先后制定地方立法、公共交通、大气污染防治、太行古堡群保护、文明行为促进、城市绿化、村庄规划建设管理7部条例,有效发挥了地方立法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今后要注重把握三个方面:一是“小切口”。准确把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市情特点,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把“小切口”民生和社会治理领域立法摆在突出位置,坚持精细化立法、立管用之法,立足于“小”,着眼于“大”,做到“管用几条,制定几条”“几条有用就保留几条”,言简意赅,焦点鲜明,有的放矢,务实管用,努力使每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群众意愿、得到人民拥护。二是“高质量”。立法质量是立法工作的生命线。要在提高立法质量上下功夫,建立推行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副市长共同担纲的立法“双组长”制,强化工作协调沟通,聚焦条例核心条款,不断完善立法选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表决机制,不断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与方式,坚持网上公布法规草案、听证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立法顾问的作用,扩大开门立法,立法专家全过程参与,有效解决条例草案的“痛点”问题,确保条例立得起、行得通、有效果。三是“强引领”。当前,按照全面深化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地方立法空间正在逐步拓展。要坚持立法先行,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把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更好结合起来,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有序进行,切实发挥立法在深化改革、先行先试中的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真正用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三要从严从实抓监督。人大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中最高层次、最有权威、最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各级人大要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紧紧围绕市委“五个三”战略部署,督促和支持“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更好转化为全市上下的自觉行动。要正确监督,坚持党的领导,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敢监督、善监督,支持“干”、改进“为”、提升“治”、落在“效”,形成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合力。人大和“一府一委两院”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目标一致,都是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负责地履行职权、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既要保证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又要支持和推动改进工作,做到既不越位又不失职。要有效监督,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跟踪监督、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手段,拓展监督深度、增强监督实效。要强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全口径预算决算、审计、环保、国有资产等方面的监督,在健全完善监督的制度化和增强监督的实效性上下功夫。要强化对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创新生态、脱贫攻坚、城市管理、“十四五”规划编制等方面的监督,推动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在新赛道上开创新局面。要强化对民生改善和群众关注的教育、医疗、养老等问题的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真正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充分发挥好执法检查的“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借鉴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自身实践,不断改进执法检查的方式方法,丰富执法检查内容,增强执法检查实效,更好推动法律法规在我市正确实施。要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建立健全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市“一府一委两院”和县级人大要按照法律规定做到有件必备,市人大常委会要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究,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权威,确保国家的法制统一。通过多形式、全方位的人大监督,支持和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各级党委要支持人大开展监督工作,鼓励人大积极探索改进监督方式方法,积极协调重要监督活动。各级“一府一委两院”要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认真研究处理人大转达的审议意见,认真办理代表建议,自觉把各方面工作置于人大的有效监督之下。

四要依法规范作决定。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要善于抓住事关晋城改革发展全局、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把握依法、规范、执行三个关键,作出决议决定,促进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依法,就是要依照宪法法律规定,进一步明确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政府应当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的重点和范围。要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战略目标任务、重大改革举措和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作出决议决定。要坚持请示报告,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对事关晋城全局的重大事项作出正确决定,确保重大事项体现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真正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切实把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市委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规范,就是要进一步完善党委决策、人大决定、“一府一委两院”落实的各项制度机制,执行好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逐步健全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工作程序和运行机制,做到规范操作、审慎决定。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定效力,有关机构和公民必须遵守执行。确保人大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涉及方方面面,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领导,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做好工作,各级“一府一委两院”要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能力,共同推动这项工作做实做好。

五要严肃行使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完善人事任免和监督办法,规范工作流程,保障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情权、审议权和表决权,确保实现党委人事安排意图。加强对被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进一步增强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免干部勤政、善政、廉政的公仆意识和责任担当。

六要依靠代表聚民心。人大代表来自人民、代表人民、为了人民。我市现有各级人大代表5200余名,把代表作用发挥好了,就能有效汇集民意、集中民智、赢得民心。要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双联系”。扩大代表对人大工作的全方位参与,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围绕脱贫攻坚、教育医疗、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多找“问题症结”、多谋“前瞻方案”、多提“管用建议”,推动一项项利民举措转化为一件件可感可触的民生成果。要进一步深化主题活动。主题活动是晋城人大的一项探索和创新,要把这一代表工作的有效机制坚持好、完善好,以代表联络站为依托,加快推进网上联络站建设,“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积极推动代表参与“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广泛开展“联络站规范运行提升年”活动,切实把代表联络站建好、管好、用好。要不断引深“向申纪兰学习、做人民好代表”活动,引导代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帮助基层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国家机关要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通过多种方式听取意见建议,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履职保障。要围绕提高代表履职本领,继续抓好代表培训工作,统筹开展初任学习、履职学习、专题学习。要依法保障代表活动经费,规范经费使用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和调整代表活动经费标准。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提升问题解决质效,推动办理工作由“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激发代表履职热情。要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将代表履职情况作为换届时代表继续提名的重要依据。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明年市、县、乡三级人大面临同步换届,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严把代表人选标准和条件,严明换届纪律,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工作,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三、加强党的领导,提供坚强保障,着力营造人大开展工作的良好环境


人大工作是党的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各级党委要站在事关全局的高度,自觉把人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在组织上加强领导、工作上给予支持、制度上切实保障,努力营造关心人大工作、支持人大建设的良好氛围。

一要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工作机制。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要坚持定期听取人大党组工作汇报制度,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有针对性地解决人大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决定前向人大常委会通报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决策后及时交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并积极督促“一府一委两院”认真贯彻落实,切实维护人大权威。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参加人大重要活动,带头履行代表职责,带头密切与人民群众的经常性联系,善于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集中群众智慧、实现科学民主决策。

二要重视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要优化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逐步提高常委会专职委员比例,提高专门委员会具有专业领域工作经验的委员比例。要加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力量,加强全市各级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和常委会监察与司法工作委员会建设,更好发挥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的职能作用。要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做好干部实绩评价工作,重视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用高素质专业化的人大干部队伍,保障人大工作的高质量开展。

三要加强基层人大建设。全市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机构建设的若干规定》,着力解决一些长期困扰基层人大的问题。要下大力气解决县级人大普遍存在的“一人一委”问题。要落实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或人大联络组组长不分管同级政府工作的要求,明确工作人员配合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人大联络组长)开展日常工作。要建立县乡人大干部、党政干部双向交流良性机制。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工委主任、人大联络组组长)在同一职位上,原则上任职不超过两届,工作成绩突出的要按照规定提拔重用或按照职级并行有关规定落实待遇。要逐步建立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固定联系下一级人大制度,定期走访、听取意见、指导工作。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重要议题、重点工作要主动听取下一级人大意见,组织联动调研检查,邀请下级人大代表参加有关会议活动。市人大常委会要定期组织对县(市、区)、乡镇人大代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交流推广基层人大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全面提升全市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要加强宣传教育。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认真总结、广泛宣传人大工作的新成绩、新经验,生动展现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新气象,让全社会越来越多地了解、关心、支持人大工作。要充分发挥人大智库、人大工作与理论研究会作用,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工作研究,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实践,促进人大工作不断实现新发展。

同志们,历史照亮未来,征程未有穷期。在新时代的伟大征程上,我们对制度充满自信,对道路无比坚定,正意气风发朝着“两个一百年”目标阔步迈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负韶华、只争朝夕,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在新赛道上开创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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