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靳慧萍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把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组织呈快速发展态势,社会组织在助推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发展公益事业、环境保护、化解社会矛盾、参与城乡社会治理,满足城乡居民多元化、专业化、个性化服务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已成为市场经济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以我市为例,“十二五”期末,全市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共有897个,其中社会团体53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64个;按区域分,市级社会组织363个,其中社会团体23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30个,县级社会组织534个,其中社会团体30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34个。社会组织数以年均10%的速度递增,会员总数达2.6余万人,形成的固定资产有上亿元,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4500余个。全市社会组织遍布城乡,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文明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社会组织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人们对社会组织的认识也是参差不齐。如何更好地激发社会组织的发展潜力,如何把党的领导和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相结合,以党建促发展,以党建增合力,从而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是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需要认真面对和用实际行动回答的问题。
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就是要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使其成为引领社会组织发展的主心骨。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建设,不是为了建设而建设,党组织的设立也不是为了台账报表上的数字和完成上级的任务。党政军学民,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建设伟大工程,必然要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引导社会组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教育社会组织中的广大党员和群众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任务。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引领社会组织按照章程,为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个建设”服务,把党组织活动同社会组织业务活动、同社会组织有序健康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牢记成立初心“不动摇”,保证社会组织发展“不偏向”。
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就是要树立创新意识,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当前的重点工作是要继续提高党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虽然经过努力,但目前全市社会组织仍存在着重视尚且不够、专职机构人员没有、部门联动乏力的情况,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明显不足。全省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为64.8%,我市仅为57.9%,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接下来的工作就是要把握工作重点,抓总、连线、扩面,不断推动基础工作抓紧抓实。一方面要在摸底建立健全准确、详实、实用的党建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上,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山西省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等有关要求,督促应建未建的社会组织成立党支部。另一方面,要按照行业性、地域性的特点对其进行指导整合,督促其组建联合党支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紧扣时代内容,特别是根据新的形势要求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丰富和创新党建载体。与此同时,要创新社会组织党员活动的多样性和趣味性,增强主动性,把“要我参加”变成“我要参加”,把“单一形式”变成“形式多样”。要创优党建特色,创新“党建+”模式,深挖我市红色基因、廉政基因,开展“党建+文化”、“党建+廉政”,依托脱贫攻坚、全域旅游、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开展“党建+产业”等模式,把党建成果转化为推动社会组织工作的实效,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互促共赢。
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就是要树立服务意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资源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社会组织的基本功能就是“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就是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社会组织具有发源于群众、联系群众广、涉及行业多、动员能力强的特点和优势。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就是要抓住社会组织开展群众工作的优势,加强党的政治引领作用,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正能量。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出要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这明确的把对社会组织的要求聚焦到了“服务”功能的发挥上。这就要求要切实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放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中去谋划推进,坚持培育孵化、服务为本,让社会组织成为提升公共服务的聚力器,成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助推器。
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就是要注重能力培养,不断推进社会组织党建队伍建设。群雁高飞头雁领。社会组织要想健康发展,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想发展壮大,关键在选好“领队”。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就是社会组织的“领头雁”,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起着示范和导向的作用,培养造就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好书记”队伍,对社会组织而言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提出要求,“要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同时还强调“社会组织中没有党组书记合适人选,可提请上级党组选派”,这一要求强调了党组织书记的重要性。“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当前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政府的职能转变为社会组织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也对其参与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只有不断更新自身的知识储备,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素质,才能成为熟悉党务工作的行家和推动本行业本组织发展建设的里手,才能肩负起党建工作主心骨和社会组织发展带头人的重要责任。要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把既懂业务、又懂党建的人选进社会组织党务工作队伍,一方面充分发挥自身的本领,另一方面理顺社会组织内部的各种利益关系,推动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同时,还要培育好“队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越是情况复杂、基础薄弱的地方,越要健全党的组织、做好党的工作。”党务工作者是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因素,一方面,要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注重把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发展为党员,充实壮大党务工作者队伍。另一方面,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自身素质。注重加强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党务知识、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党务工作者队伍。
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双重管理体制下的社会组织组织党建工作需要各个方面、各个部门共同努力,齐抓共管。要在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创新社会组织党建形式、加强社会组织党建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社会组织党建经费保障机制、增强社会组织党建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会组织发展中的领导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有效激发社会组织在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矛盾化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作者系市民政局副局长)